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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cjmy (封條~楊)》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21.81
azazyo:第一種正解.... 07/23 22:28
secjmy:那以前有沒有用過第二種? 07/23 22:38
benjie:第二種的情況來說 同分時比寫作分數高低 與志願序無關 07/23 22:57
shoshobe:同分就先比作文分數 07/23 22:57
benjie:所以填志願卡 應該是要分數高跟較有興趣的學校由上往下填 07/23 22:59
benjie:另外 沒有你以上所謂第二種的分發方式 沒這回事喔 07/23 23:03
※ 編輯: secjmy 來自: 61.229.221.81 (07/23 23:04)
secjmy:更正...我要說的是兩人的成績單分數長得一模一樣 07/23 23:06
以下取自基北區97學年度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第53頁: 三、登記分發方式: (一)依據符合資格之全體報名學生的「97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總分高低 排序,再以各生志願卡內之志願劃記順序依序擇一志願分發。 (二)若總分相同,則依1寫作測驗、2國文、3數學、4英語、5社會、6自然等學科順序 分數高低依序依志願分發,如經比序後仍全部相同時,則予以增額錄取。 依你所假設的情況來說 若是總分相同各科分數也相同的時候 就會直接增額錄取了 不管你填第一個還是第八十個也會是一樣的 -- 為什麼我敢那麼肯定? 因為我在基測推動工作委員會工作 :) 這兩天問跟你同樣問題的人多到讓我手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9.187 ※ 編輯: benjie 來自: 118.168.79.187 (07/23 23:14)
shoshobe:這是基測的兩大謠言之一 XD 07/23 23:17
secjmy:太好了,謝謝你啦。有專人解說我就敢把第一個填附中了 07/23 23:18
kobe874741:真是謝謝你的講解!!!!!!!!!!!!!!!!!!!!!!!!!!!! 07/24 09:19
pop88pop88:這是每年都有的老問題阿...而且置底文有整理 @@a 07/24 09:36
pop88pop88:從明年開始直接放版名好了 哈 07/24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