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修正第一條:
一、禁止發表廣告文、灌水文、空白文或與版旨無關之文章。
└─違反者直接刪文不另行通知並水桶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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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發表廣告文、灌水文、空白文或與版旨無關之文章。
└─違反者直接刪文不另行通知並水桶7日;
但連續發表3篇以上者,自第3篇(含)起劣退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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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版開版至今未設任何門檻,即歡迎各位喜歡可愛事物的新朋友加入,
但絕非灌水天堂,故修正版規第一條加入劣退規定,希望版友皆不必用到此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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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02.61
※ 編輯: sbreezer 來自: 114.36.102.61 (01/1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