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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十年前的小朋友時期 現在還是會被追朔喔 ~ 持有未成年性剝削影音等產品有違法疑慮 ~ 請自行注意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X04ksR ] 作者: 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兒少性影像放Google雲端硬碟10年 美國通 時間: Thu Feb 5 10:32:10 2026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聯合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曾健祐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兒少性影像放Google雲端硬碟10年 美國通報台灣警方台中男被判刑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林姓男子10多年前就讀高中時,從不詳網站下載兒童、少年性影像,將其中6部影片 放在Google雲端硬碟持有至今,直到警方接獲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 )」情資查獲,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2月,可上訴。 檢方查,林男自不詳網站陸續取得、持有6部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並存放在自己的Google 雲端硬碟,後來刑事局國際科、台中清水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期間,2025年4月24日接獲「 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查獲林。 檢方訊時,林男自白坦承,表示是他2013年至2016年間就讀高中時從不詳網站下載,並且 存放在Google雲端至今,另有有NCMEC報告、查扣性影像截圖可佐。 檢方也查,林男證稱他的雲端僅有個人可以觀看,並未開立共享權限予其他人,另查無其 他證據證明林有將影像上傳至其他網路平台,或以其他方式供不特定人觀覽,偵結依無正 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林男是心智成熟之成年人,清楚相關影片都是兒童或少年,卻仍為滿足私 慾自網路下載、持有,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考量他犯後認罪、影片數量等一切情狀 ,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310250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google is watching you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7.19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258734.A.D9B.html 刪除原文推文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y3252355 (118.168.8.15 臺灣), 02/05/2026 10:54:32 ※ 編輯: joy3252355 (118.168.8.15 臺灣), 02/05/2026 10: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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