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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吃光光) 我和女友兩個人都有獨立的工作,不過女友的夢想(?)也是把我養在家裡 雖然約會的時候我會千方百計地想付錢,但是女友也會千方百計地把錢偷塞回我包包裡 久而久之,我也懶得再去搶付帳,反正最後她還是想盡辦法會把錢塞回來給我 女友說:「想幫我付錢?等妳變成我老婆再說。」 雖然她總是試圖說服我,但我也總是笑著打槍她的「五年養人計畫」 因為不給對方養是我的堅持。 我是單親家庭的小孩,母親忍受了十九年不快樂的婚姻和家庭暴力 因為她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所以只能在離婚失去小孩跟為小孩忍辱負重中間做選擇 還好我媽咪是個堅忍不拔又有毅力的女人,所以她取得了獨立的經濟能力 也非常漂亮的贏得了小孩的監護權,於是開始我們快樂的三人小家庭 這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我看在眼裡,有法律保障的異性戀婚姻尚且如此 何況是沒有法律保障的同性戀情? 所以,不讓另一伴養是我的堅持。 但是,重點來了, 「我不認為我不想被別人養,就可以去批評或攻擊被別人養的人。」 被養,或者不被養,都是一種選擇, 被養有被養的風險,不被養有不被養的辛苦 誠然,不被養有很多原因, 分手了就會失去所有,包括養活自己的能力, 但是如果,這對戀人就是以天長地久的在一起為前提交往,沒有想過分手這件事呢? 就算覺得這是天真的想法,人不能不未雨綢繆, 但人家就是願意承擔這個風險,養人的一方也樂於承擔生活的責任 別人又怎麼有置喙的餘地呢? 所以被養就表示不負自己人生的責任? 如果「愛」是此生最大的責任,那麼用全部的時間給自己的另一伴一個美好的家庭 怎麼能說是不負人生的責任?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 我不認為只是因為選擇不同所以可以理直氣壯的評斷別人的生活方式 那跟恐同的異性戀批評同志一樣蠻橫。 事情沒有對錯,有對錯的只是心態, 如果是以一個軟爛的心態想要被養,那還真的其心可議 但如果是兩個人經過協調、溝通而選擇的生活方式, 究竟有什麼好批評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2.157
encina:你說的很好啊 不過 你又何以認為 現在版友是在蠻橫批評 04/11 16:40
encina:而非針對"想要被養 其心可議的軟爛心態"在議呢 04/11 16:41
TellTheTruth:蛤, 為何沒人覺得原po只是想曬恩愛? 不要太認真嘛! 04/11 16:42
TellTheTruth:還幫她這麼多什麼分手怎辦之類的, 阿就曬恩愛咩. 04/11 16:43
mdglayjiro:推你認真回文~但她的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 04/11 16:49
SystemL:我今天提這個問題是第一次喔 之前都沒PO文過 04/11 16:50
kanaco:是不是其心可議,好像只有她女朋友才能定義? 04/11 16:52
SystemL:推妳把我想說的都說出來了 04/11 16:59
kanaco:我單純只是覺得就事論事,批評這種事很沒意義 04/11 17:04
SystemL:樓上妳真是深解我心 我也是因為不懂被罵被攻擊的原因何在 04/11 17:11
SystemL:才會上來問 沒想到真的有人繼續罵還硬說我爛軟 04/11 17:11
cheeno:S大 沒有人罵你也沒有人攻擊你 請先定義"罵"這個字 04/11 17:13
cheeno:你文章貼出來不能讓大家討論嗎?那去開個個版好嗎? 04/11 17:13
mdglayjiro:也沒人指名道姓說誰爛軟呀.... 04/11 17:14
oooshong:個人覺得是心態問題,不是真的被誰養的問題 04/11 17:21
oooshong:不是被養的人一定要很低下,但起碼要有另一方不是"應該" 04/11 17:22
oooshong:要養自己的心態。 04/11 17:22
oooshong:發文的原PO之所以會被大家覺得其心可議在於,不懂得節流 04/11 17:23
oooshong:講白了就是,你可以花別人的錢,但因為是別人的錢,只能 04/11 17:24
oooshong:花在刀口上。 04/11 17:24
oooshong:也許我提了爛軟這字讓原PO不舒服,但論學業,相信我沒比 04/11 17:28
oooshong:原PO輕鬆多少。拼學業沒錯但要更尊重願意為自己付出的人 04/11 17:29
SystemL:樓上o版友請別介意 我沒有因為妳用了2或是說出那兩個字就 04/11 17:30
SystemL:覺得怎麼樣 只是我現在也真的並不是對她予取予求 04/11 17:31
elephant5250:我也覺得被養不太好啦,不過這是家務事,大家別那麼 04/11 21:15
elephant5250:激動 04/11 21:15
minbyminby:尊重是一件很重要的態度 推 09/09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