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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板上關於婆們的討論串,  有一點點感想,以及其他的有感而發。  好像幾年前自己也PO過有關30歲的婆的文章,  (喔,這代表我已經過三十幾年了)  算了忘了這件事,偏題了。    大概是我比較幸運(?!)我已經跟家裡出櫃很久了,因此所謂結婚的壓力,我沒有。  而我目前為止遇到的伴,也都沒有劈腿或要離開我結婚的情況。  原因可能是因為我只要發現有一點不對就會好好討論,  並且只要對方變心,我是不會去爭的,直接就拍拍屁股走人。  人生這麼短,愛情雖然重要,  卻不是我會放棄自尊的對象。  我自己雖沒有那種愛恨情仇揪葛不休的體驗。  但身旁朋友有過,劈腿那個人的有婆也有踢。  所以我從不覺得婆or BI or踢有什麼原罪  應該是說:能夠尊重並堅持自己選擇的人,以及三心二意的人,這種分別而已。  對我來說,BI雖是可愛男愛女,但愛上一個人,一次只能一個才對。  愛跟喜歡真的是不同的。  我喜歡AMEI or 安室,我喜歡我公司可愛的同事們,  我關心他們,但是他們並不是我生活的重心。  而我愛我的GF,他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就跟氧氣一樣,  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是基於我們在一起而去考慮,  雖然會因為牙膏擠哪邊這種小事情吵架,但我無法想像哪天睡覺身邊沒有這個人。  也無法想像以後少了他我該怎麼過日子。  她雖然變胖了但是我還是覺得她最好看,就算是我每次都會偷捏她的小肚子。  但我不會有想對其他人這樣做的想法,因為我並無法想像愛上別人。    怎麼寫著寫著就變成閃光文了(抓頭)    ----- 不過啊,永和這邊的拉子跟GAY寶寶們真的好多,  怪姐姐我每次逛街都偷偷在打量大家啊,現在同志的生活壓力感覺真的越來越小了。  前幾天在臉書上面看到紐約同志結婚合法化後的一些圖文,  希望哪天台灣也有可能這樣子。  雖然現在了解我們的朋友都知道我們只差一張紙,但差了那張紙,  很多事情的確都不太一樣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0.175
endorphinwe: 07/27 17:40
stupidwoman:推 07/27 18:20
whyknowdonti:^_^ 讚同 07/27 18:21
skyzor1020: 07/27 18:43
TEOOET: 07/27 18:48
ohyaha:嗯嗯嗯~~:) 07/27 19:57
Oakley2008:好棒:) 07/27 20:21
hidep: 07/27 20:30
TellTheTruth:推! 07/27 21:41
uran: 07/27 22:57
degreen: 07/29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