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esbi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揪 團 者:瓜瓜 活動內容:發起公務界網路串聯力挺婚姻平權連署 活動時間:NOW~~~ 活動地點:任何有網路的地方 預估費用:網路費...... 活動人數:不限,但希望妳至少是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 規定之「本法所謂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 公務之人員」或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 機關服務人員」。 聯絡方式:B信 其 他:看到FB上各界的陸續力挺實在手癢受不了 雖然公務界真的比較保守,但還是想試試看阿! 請各位願意一同出聲的同仁來吧~(招手 PS.就算只是幕後協助也很歡迎,尤其希望有行 政類同仁參與,小的是技術類科的有點擔心 聲明寫得不倫不類,需要擬稿人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6.168
coconut222:郵局人員算嗎? xD 12/07 01:28
bnopq:呃......果然馬上就遇到這個問題了T^T 12/07 01:32
bnopq:我私心希望都能包含,但聯名時希望是有通過郵政特考的正式人 12/07 01:36
bnopq:員為主,但仍然歡迎參加網頁建置和聲明擬定! 12/07 01:37
coconut222:我女友是有通過特考的正式職員喔!只是因為郵局不是公保 12/07 01:38
coconut222:是勞保 國營企業公司化 所以不知道是否符合 12/07 01:39
bnopq:我個人見解是中華郵政還是由國家持股,許多工作項目仍依法令 12/07 01:43
bnopq:辦理,所以應該可以符合最廣義的公務員吧XD 12/07 01:43
bnopq:轉錄至看板 bi-sexual 12/07 01:44 bnopq:轉錄至看板 gay 12/07 01:45
bnopq:由於這個領域氣氛真的比較保守!因此會採用基層教師的連署 12/07 01:53
bnopq:方式,只揭露姓名不公開服務單位!但仍會進行身份比對的動作 12/07 01:54
bubble0410:其實各種法律上的公務員 概念廣狹都不同(汗 12/07 02:35
bnopq:所以我採最廣義的國家賠償法定義嘛XD" 12/07 02:37
carol0880:我願意幫忙 雖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 :) 12/0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