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sir24865: 不當01/09 02:52
推 ACTW: 看對象,不是分手都可以當朋友01/09 02:55
推 jointrick: 不當。01/09 08:29
推 jointrick: 不當。01/09 08:29
推 chiu10040507: 看對象,有當的也非常少聯絡01/09 08:54
推 chiu10040507: 看對象,有當的也非常少聯絡01/09 08:54
推 dttk: 分手當朋友都是想上床啊......我說我啦XD01/09 09:08
推 j20150212: 我有了曖昧對象,卻還是一直卡在前任陰影出不來,進退01/09 10:07
→ j20150212: 兩難,維持曖昧怕對不起自己的感覺,拒絕曖昧又怕對不01/09 10:07
→ j20150212: 起對方的真心。01/09 10:07
推 Jessicayoshi: 一定可以再愛的,只要你願意。01/09 11:09
推 k2461631ay: 我會,我們是和平分手,畢竟五年的感情已經昇華成家人01/09 12:07
→ k2461631ay: 了,有一定的情感基礎可以繼續當朋友,但不會刻意保01/09 12:07
→ k2461631ay: 持聯絡,一年大概聊個兩三次吧。01/09 12:07
※ 編輯: anna51234 (223.136.125.176), 01/09/2017 13:18:48
推 pp1688: 可以再愛啊~我分手不當朋友!永不見! 01/09 13:20
推 baobaola: 覺得分手後的關係應該很自然,有話聊彼此還關心自然會是 01/09 17:15
→ baobaola: 朋友,不用刻意再找"關係"來連結,這樣很辛苦。我自己跟 01/09 17:15
→ baobaola: 交往七年的女友分手還是朋友。然後可以再愛啊,把握機會 01/09 17:15
→ baobaola: 勇敢前進吧 01/09 17:15
推 yuga1012: 如果在一起那麼久,分開後再也不聯絡不是很可惜?畢竟 01/17 05:15
→ yuga1012: 有過多年感情。分手還是可以聯絡啊!像家人一般。 01/17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