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ka123ily: 推~ 05/26 10:49
推 Nate: 可是裁判時所依據的民法並沒有失效,這邊可能不符要件 05/26 10:50
→ Nate: 也就是民法違憲是在不完善,而不是錯誤,民法本身沒有被日 05/26 10:51
→ Nate: 落條款所退場 05/26 10:51
推 white9cat: 原來! 05/26 10:53
→ ksng1092: 所以其實戶政機關現在就接受登記,其實並沒有違背現行民 05/26 10:59
→ ksng1092: 法 05/26 10:59
推 Nate: 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的效力來自民法(第一條有說) 05/26 11:02
→ Nate: 所以民法未規定者,應該是失其所據,就無法辦理 05/26 11:02
→ Nate: 但是憲法效果時持續存在的,釋字的確解釋了憲法平等權是保障 05/26 11:02
→ Nate: 同志的,也就是說我們此刻正應受憲法第七條、第二十二條保障 05/26 11:03
→ Nate: 所以這是很有爭議的,當然施壓倒也是個辦法,就算白工也能 05/26 11:03
→ Nate: 督促立院趕緊積極立法,所以目前應該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05/26 11:04
→ Nate: 去申請被拒怎樣的,都是一種催促的手段這樣 05/26 11:04
→ ksng1092: 理論上來說民法沒有限制兩男或兩女不可以,是行政機關認 05/26 11:05
→ ksng1092: 定要一男一女所以不受理 05/26 11:05
→ ksng1092: 所以我一直想知道的是,現在就受理登記的話,有沒有違反 05/26 11:07
→ ksng1092: 現行民法XD 05/26 11:07
推 Nate: 大法官揆查民法文字有限制,所以才宣告違憲,若沒限制,就 05/26 11:07
→ Nate: 等於從頭到尾沒違憲了 05/26 11:07
→ Nate: 現在行政機關受理登記會面臨到沒有「依法行政」的問題 05/26 11:08
→ Nate: 因為是無中生有,沒有法律依據,該行政人員會違法 05/26 11:08
→ ksng1092: 那受理登記的話會算是違反哪條? 05/26 11:09
→ ksng1092: 而且釋憲文有說兩年後法律都沒變的話就要強制行政機關受 05/26 11:13
→ ksng1092: 理登記。那麼這個狀況來說法條內容其實是可以判定受理登 05/26 11:13
→ ksng1092: 記是合法的? 05/26 11:13
→ Nate: 受理並真的登記的行政人員會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 05/26 11:14
→ Nate: 但是跑去登記的民眾當然沒有違反問題 05/26 11:14
→ ksng1092: 現行的法條內容 05/26 11:14
→ Nate: 大法官為了防止立法院消極不作為,所以兩年後會因為該釋字 05/26 11:14
→ Nate: 民法中的文字就算限制一男一女,也因為該釋字的適用,而可以 05/26 11:15
→ Nate: 讓同志使用 05/26 11:15
→ Nate: 所以兩年之後被適用的民法,就是合法的來源了 05/26 11:15
推 milton1991: 是有點道理 05/26 11:20
推 kent12321: 民法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所以即便現 05/26 12:00
→ kent12321: 在沒有「明文」,依照法理,行政機關也可以受理吧!我 05/26 12:00
→ kent12321: 不知道這樣解釋可否 05/26 12:00
推 chihchuan: 推 05/26 12:02
推 Nate: 可是目前也沒習慣也沒法理啊 05/26 12:58
推 Nate: 法理代表多數人所承認之共同生活的原則,如正義、誠信及 05/26 13:00
→ Nate: 衡平等......這樣子等於又是要與多數人爭執正義包不包含 05/26 13:01
→ Nate: 平權了 05/26 13:01
推 Nate: 而且要爰用法理需要法官的裁量斟酌,目前已有大法官釋字 05/26 13:06
→ Nate: 若是硬要去申請,打官司時法官也會以「依本院大法官釋字 05/26 13:06
→ Nate: 748已解釋在案,故不受理」 05/26 13:07
→ Nate: 之類的藉口......所以我的看法是行不通 05/26 13:07
推 Jeby171: 現在 不行啊 依釋憲 是兩年內生出法案 還沒生出來 05/26 13:46
→ Jeby171: 緩衝期 過往就有 期效各種組合都有 有定期失效 交刻失效 05/26 13:47
→ Jeby171: 立刻失效 還有往前追溯的 各種組合都有 沒有一定的形式 05/26 13:47
→ Jeby171: 我比較想問 XX期間後,立院生不出來,就立刻以本釋憲文生 05/26 13:49
→ Jeby171: 效 是不是第一次? 05/26 13:49
→ Jeby171: 憲法基礎課是說 法位階 憲法>=釋憲文>法律 05/26 13:51
→ Jeby171: 兩年後生不出法律 那麼748釋憲文等於某種法律了直接生效 05/26 13:52
推 uka123ily: 憲法解釋自公告即已經生效。 05/26 13:5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hite9cat (114.45.56.2), 05/26/2017 13:56:39
推 esasin: 05/26 20:25
推 bettordoe: 這篇也推推 05/26 21:03
推 aaccbb: 黑雲反同 他去登記只是要刷存在而已 05/26 21:49
推 cold07play: gso byg 05/27 13:13
→ cold07play: g 05/27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