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rmen91292: 還有兩個月的時間,附議門檻5千比公投30萬快吧08/23 11:18
→ MeowFrancois: 說真的,我看不太懂提議的內容.....08/23 12:14
→ MeowFrancois: 上半部的作業要點,究竟是現行規定,還是原po提議的08/23 12:15
是原本現行規定的草案
→ MeowFrancois: 修正後內容呢?08/23 12:15
A.爭取無條件換證
建議修正掉許多不合理的條文。
(包含:非單身者婚姻失效、單身無子女、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等。)
年滿十八至二十歲者,須監護人同意。
二十歲以上自己決定
B. 性別更改是人權,不應該由第三方決定
要求與醫療干預脫鉤
雖然當初醫療干預是為了醫院執行手術的正當性
但拿來綑綁法定性別的程序。不應該這樣強制。
C. 性別不只有兩性 ,應增加''其他''欄位
→ MeowFrancois: 另外,自行決定的年齡降為18歲,會與法律牴觸而無效08/23 12:18
→ MeowFrancois: 因為18歲的門檻通常用在責任年齡,而性別涉及的層面08/23 12:19
→ MeowFrancois: 以民法居多,而民法的成年是20歲;而這個作業要點的08/23 12:20
→ MeowFrancois: 性質只是行政規則,按原po這樣修正是會有問題的08/23 12:23
那麼就改在20歲能自決,然後18歲需要監護人同意
推 MeowFrancois: 此外,我也沒有看到有原po所謂的「非單身者強制離婚08/23 12:30
→ MeowFrancois: 」的規定?根據我對法律的瞭解來判斷,這應該是原po08/23 12:31
→ MeowFrancois: 的誤解?08/23 12:31
目前法令配偶還是男女,如果跨性別換女的話,女女的話,會使婚姻失效。也可能是誤解
了
→ nyannyannyan: 我有疑慮,在社會大眾缺乏對跨性別的理解,把性別和08/23 13:32
→ nyannyannyan: 第一性徵綁在一起的現實下,如果法律允許無條件換證08/23 13:32
→ nyannyannyan: ,是否會讓一般人對證件性別欄的信賴度降低,衍伸更08/23 13:32
→ nyannyannyan: 多性騷擾或歧視的問題?又,我個人會覺得無條件換證08/23 13:32
跨性別的女生就是女生阿
一般來說為什麼要性騷擾女生
人數少才容易被歧視,所以要團結
講話才會大聲
信賴度的問題,證件是取決於法定認同
而且一般人是不能要求出示身份證的
如果越來越多人知道,第一、第二性徵不等於法定性別,那麼這樣的現實將會改變
比如外國在已經合法完成無條件換證的朋友,護照上已經是女性,但她確實還有男生的第
一性徵,出入女性浴室等會身體裸露的環境,
以''國際法''來說,她也是完全合法的。 明白
嗎?
台灣是歡迎外國人的國家,
如果她來台灣公共大眾女性浴室,泡湯
在浴室大露她的第一性徵(陰莖)+ (睪丸)
也完全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她確實就是女性。
甚至她用男生服裝或頭髮理三分頭
也仍然是女性。
她當然是合法的,這也是現實阿,世界潮流
→ nyannyannyan: 對有深切SRS需求的跨而言不必然是完全正面的影響,08/23 13:32
有需要SRS的跨,仍然能進行手術
就成了選項而非強制。
→ nyannyannyan: 有些同樣重要的改革,比如說取消健保給付對SRS的排08/23 13:32
→ nyannyannyan: 除,讓所有性別的有需要重建特定性器官的人都能得到08/23 13:32
→ nyannyannyan: 健保的照顧,解決現行只有重建原生性別性器官才符合08/23 13:32
→ nyannyannyan: 保險給付條件的制度中性別歧視的問題,改善有此需求08/23 13:32
→ nyannyannyan: 的跨的經濟負擔,可是這件事情在無條件換證之後,更08/23 13:32
但性別肯定手術非常昂貴,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要用的,也不是立即危機生命緊迫性的醫
療措施
所以有需要的跨,可以加入團體公會納保,成立專門的跨性別基金
並且免除強制性別肯定手術,相關的醫療行為也能有人監督,不需跑去泰國做手術。
→ nyannyannyan: 難向社會溝通其必要性了不是嗎?至少我自己還有我的08/23 13:32
→ nyannyannyan: 醫生和家人溝通手術的過程中,我感覺換證的需求明顯08/23 13:32
對於跨來說換證就是有必要性,所以才要與醫學干預脫鉤,並且不需要接受精神鑑定或
摘除生殖器官的強制選項
→ nyannyannyan: 比起那些難以用言語傳遞的性認同的感受,更能被一般08/23 13:32
→ nyannyannyan: 人用理性去同理。我不是說我的意見一定是對的或怎樣08/23 13:32
→ nyannyannyan: ,只是想說我不認為改善跨的處境是修法無條件換證就08/23 13:32
→ nyannyannyan: 可以那麼簡單的做到08/23 13:32
延宕多年,這段時間國際都一直更新跨性別人權
如果政府能一次修改到位再推出,應該比較好吧
還是用目前的草案直接推出而不修改呢?
其實自決的選項多了,對跨性別的權益是更友善的
推 Architect: 請問原 po 這篇是否可轉拉板、gay 板幫忙宣傳?又,這08/23 19:25
→ Architect: 次要堅持下去啊~ ( 望向上次半途而廢的連署 )08/23 19:25
謝謝,當然可以,歡迎轉載,無需報備: )
※ 編輯: carmen91292 (210.9.29.86), 08/23/2018 19:43:02
→ Architect: 不過印象中締結婚姻時為男女,婚後其中一人更改性別成 08/23 19:39
→ Architect: 為女女而婚姻仍然有效的案例是存在的喔! 08/23 19:3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chitect (123.193.66.178), 08/23/2018 20:01:01
※ Architect:轉錄至看板 gay 08/23 20:19
※ 編輯: Architect (123.193.66.178), 08/23/2018 22:09:03
推 esasin: 要支持!但不知道一些錯誤的部份提案人能否再更正... 08/23 23:09
→ white9cat: 提案後就不能改內容了。(個人曾經提案過) 08/24 11:46
→ white9cat: 個人認為提案只能讓政府正視問題,無法一切盡如己意 08/24 11:47
→ white9cat: 所以即使提案內容有些許錯誤,也是可以支持 08/2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