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othbear: 這是他們一貫的信念,這很明顯不平等 11/30 17:56
→ slothbear: Again配偶的權利除了民法還散見在各法中,專法下去就是 11/30 17:58
→ slothbear: 像德國這樣n年釋憲最後還是要回民法 11/30 17:58
專法不一定會違憲,假如名稱是婚姻且權利義務關係與異性婚姻相同的話是不違憲的。
覺得專法等同排除同性婚姻,那是萌萌的講法,不必被牽著鼻子走。假如同志完全不關注
專法修法,繼續罵想保住「同婚專法」的政治人物,那最後政府必定是向萌萌妥協。
→ yanpiys: 賴士葆在說啥= = 11/30 17:58
※ 編輯: lescholar (111.240.133.41), 11/30/2018 18:08:28
→ slothbear: 當然要看專法是怎麼寫的,但完全平等的機率微乎其微, 11/30 18:15
→ slothbear: 沒有完全平等就違反748意旨,之後官司打不完 11/30 18:15
推 glodenwei: 聽說提案罷免立委需要該選區2%連署,這種說民意凌駕憲 11/30 18:52
→ glodenwei: 法的法盲…真的具備「立法委員」的素質嗎?喔,我問錯 11/30 18:52
→ glodenwei: 了 11/30 18:52
→ lescholar: 樓上,這樣玩的話萌萌會先罷免挺同的立委... 11/30 18:58
→ glodenwei: 他們之前已經發起過了…不過你說得對 11/30 18:59
推 showeig: 完全一樣的機率微乎其微,是不是符合平等權要看做專法民 11/30 19:01
→ showeig: 法保障有參差的目的,目的跟規範內容的關聯 11/30 19:01
→ antin0426: 只要民意繼續維持這樣的落差,所謂的專法最後一樣會被 11/30 19:22
→ antin0426: 修成一張白紙什麼都不給我們,要別人尊重我們的需求, 11/30 19:22
→ antin0426: 要先讓他們知道多少人有這樣的需求,不爭取不會從天而 11/30 19:22
→ antin0426: 降。 11/30 19:22
→ AmamiUchida: 如果專法跟民法婚姻一模一樣的話,也違反憲法的平等 11/30 20:27
→ AmamiUchida: 原則吧 11/30 20:27
→ lescholar: 樓上,如果是那樣的話,釋字748號就不會說可以在民法 11/30 20:34
→ lescholar: 或專法中選擇,而會直接說只能立民法。 11/30 20:34
推 uka123ily: 有可能違反平等權沒錯,之所以沒有說不行是因為還沒有 11/30 20:49
推 uka123ily: 專法。 11/30 20:49
→ slothbear: 我覺得748說可以選是因為大法官不能管這個 11/30 21:21
→ slothbear: 三權分立的概念...雖然大法官是大部分法律人老師的老師 11/30 21:22
推 Serleser: 最近看這些新聞,感到疲倦… 11/30 21:51
→ showeig: 「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適用較為嚴 11/30 22:55
→ showeig: 格之審查標準,以判斷其合憲性,除其目的須為追求重要公 11/30 22:55
→ showeig: 共利益外,其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並須具有實質關聯,始符 11/30 22:55
→ showeig: 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11/30 22:55
→ showeig: 至少釋字定調性傾向要採中度審查標準 11/30 22:59
推 umano: 美X:年輕人好興奮 11/30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