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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學校圖書館實習的時候 就問過館員關於館藏淘汰的問題 阿姨說淘汰的圖書都要報廢處理 如果蓋有館藏章的書流了出去 是會挨告的! 我本來是很納悶 因為覺得圖書館不要的書 若是轉交給需要的人去收藏不是很好嗎? 阿姨說因為學校圖書館的經費是來自於政府 算是一種公有的財產 若是變成個人的所有物 意義就好像用政府的錢去買自己的東西一樣 我覺得似乎有那麼一點點道理 可是好好的書就這樣報廢還是覺得很可惜 >"< 不過每個圖書館應該也有不一樣的作法? ※ 引述《kukulala (報告一牛車)》之銘言: : 曾在一本日據時期的舊書上 : 看到某縣立文化中心圖書館的藏書章 : 我想很可能是圖書館所淘汰的書 : 但圖書館淘汰的書,不代表品質差或內容不好 : 因為這本舊書 : 之後被舊書店以一萬元的高價售出.... : 所以站在藏書家的立場來看 : 圖書館淘汰舊書,反而是好事一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48.38
b3630:我們這邊,有蓋章就要經過報廢程序,因為是財產 06/18 23:26
b3630:有的書蓋過章要交換,別館也不收,所以現在變成是蓋章前審核 06/18 23:27
b3630:不收的就不蓋章了 06/18 23:27
muyuin:我們是遺失了才會去辦報廢 @"@ 06/19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