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還書,因為要回南部念書,把之前借的書全部還清,館員跟我說還欠三本書,我到館內的電腦查詢,發現那三本都不是我借的,後來才發現自己的借閱證掉了,被人盜用,想說信用卡或身分證被盜用都有辦法可以討回丑H道,那借閱證也可以吧!想請問大家如何處理?因為我是很怕信用不良,我借書每次都是準時歸還。我看了一下他(們)借的書一本是Bug's Bunny
marooned!,我想是媽媽借給小朋友念的英文童書,還有兩本一樣的書叫大俠傳奇,借兩本一樣的書,我覺得很奇怪,不過希望他(們)能在期限內還,因為我就是因為太愛看書才會回台北還跑圖書館借書,沒想到遇到這種情況,有沒有人可以幫我ꤿ心情好急,因為期限到的時候我又不在台北了,拜託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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