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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訓練單位:台北縣救護照顧協進會 依衛生署97年8月新法規定內容辦理訓練 上課時數40小時〈5天〉完成〈依97.07.31衛生署公告〉 合格本會加發發高級急救員證〈雙證〉,5人團體報名合格送EMT排汗衫。 訓練日期:11/23 11/29 11/30 12/6 12/7 (六日訓練) 訓練時間:8:00-17:00 受訓資格:受過CPR、BLS、救生員或急救員基礎訓練者為佳 訓練地點:警察局新店分局 - 4樓上課 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一段86號 〈台北車站可轉綠線捷運- 新店市公所站 2號出口旁邊〉 * 課程及時數,依照衛生署規定之EMT1內容修訂。 * 課程費5000元。報名若要取消,需扣除行政費500元。 開課前15天不允取消退費,該款作為捐獻本會推廣急救之用。 * 衛生署規定辦理EMT1證照有效3年,未到期前複訓﹝8-24小時﹞可核印續證3年 http://emt119.com/emt119/viewthread.php?tid=80&extra=page%3D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5.242
leslie0908:好想去喔~但要$5000耶~有考過的人覺得值得嗎?? 10/09 20:03
vchenkoshe:當身邊的人出意外時你就會覺得50萬也是值得的 10/09 21:26
vchenkoshe:話說我想參加@@ 10/09 21:27
craneman:還蠻不錯的呀,我覺得有學到東西 10/09 22:08
leslie0908:那就揪團參加去吧!! 10/09 22:20
milvus:喔 為什麼看到這篇文章我的膝蓋隱隱作痛...XDDDD 10/09 22:31
docna:樓上別擔心,現在只有40小時,五大固定術應該不會操作太久 10/09 23:03
milvus:@@....我那時侯10天 一天上課+訓練至少10個小時...囧 10/09 23:12
docna:那是以前,今年修法改了 10/09 23:27
rosemaryeve:這是會見血的那一種對吧...怕怕 10/09 23:39
craneman:不會見血呀,在想什麼@@ 10/10 00:09
rockban:送排汗衫耶 10/10 00:16
nonsenseX:我滿想去的耶 阿嘴不嘴的話 應該就可以組團了 10/10 00:25
craneman:那就推文吧~~~請推下面我打的文,內有相關資料 10/10 00:33
okuma:物超所值啦 而且愈年輕學愈划算唷~~~~ 10/10 04:57
nbimist:想去+1 可是好像和mizuno撞期耶 缺課半天有關係嗎?? 10/10 14:45
docna:最好不要缺課,只有40小時而已,應該是不能請假喔 10/10 22:53
milvus:上lecture還是會見血吧 我上的時候看大動脈噴血 和頭爬蟲 10/11 01:59
sneak : 那就揪團參加去吧!! https://daxiv.com 01/07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