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98年辦理A級(菁英)教練與A級裁判講習辦法
一 目的:為使本會救生技術日新又新,研習最新世界救生訓練,
比賽項目及競賽技術與儲備水上救生裁判人員等為目的。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四 講習區分:
(一)A級(菁英)教練講習。
(二)A級裁判講習。
五 參加資格:
(一)A級(菁英)教練:本會及縣、市分會現役男女教練,
年滿23歲,體能良好,服務成績優良者(能略諳英語),每縣市限報2人(80人額滿為止)。
(二)A級裁判講習:持有本會A或B級裁判證者,每分會限報
2人(80人額滿為止)。
六 報名日期:
(一)A級(菁英)教練:自即日起至5月20日止(郵戳為憑)。
(二)A級裁判講習:自即日起至5月22日止(郵戳為憑)。
七 報名地點:
(1)地址:10066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52號2樓。
(2)電話:02-23319611。
(3)傳真:02-23756576。
(4)填報名表一律以電子檔格式:主旨請註明參加教練或裁判
講習。
正本送總會電子信箱:
ctwlsa@hotmail.com 秘書處收
副本送總會教育訓練組電子信箱:
linhh8@ms22.hinet.net 林輝宏收
(5)教練證或裁判證影印本、相片、費用(郵政匯票)一律以
掛號郵寄,
地址:10066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52號2樓。
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收
八 報名手續:
(一)A級(菁英)教練:請至本會網站ctwlsa.org.tw下載報
名表(附件1)附一吋半身相片2張,繳交訓練費3500元
(含:1 保險2 餐費3 講義費4 講師費5 證照費6 紀念
T-恤7 金山往返交通費8 其他雜支費等)。
(二)A級裁判講習:請上本會網站ctwlsa.org.tw下載報名表
(附件1)附一吋半身相片2張,繳交訓練費3500元(含:
1 保險2 餐費3 講義費4 講師費5 證照費6 紀念T -恤
7 金山往返交通費8 其他雜支費等)。
九 講習日期、地點、時間:
(一)A級(菁英)教練:98年5月29日(警專教室)、30日(警專游泳池)、31日(金山)三天,每日上午08:00點到
下午17:30,共24小時。
(二)A級裁判講習:98年6月5日(警專教室)、6日(金山)、
7日(警專游泳池)三天,每日上午08:00點到下午17:
30,共24小時。
十 報到時間、地點:
(一)A級(菁英)教練:98年5月29日上午07:00,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二)A級裁判講習:98年6月5日上午07:00,臺灣警察專科
學校,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註:
1 請自備泳具、蛙鞋及防曬用品。
2 本次講習至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海水浴場之交通由總
會負責,至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請自行前往(可搭台北
捷運,木柵線到萬芳醫院站下,出口興隆路左轉步行
3分鐘)。
3 本講習不含住宿,須住宿者可由總會,援往例代訂旅館。
十一 講習授證:
(一)A級(菁英)教練:講習結束,經測驗合格者,核發A級
教練證。
(二)A級裁判講習:講習結束,經測驗合格者,核發A級裁判證。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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