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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對不起主辦人,之前和雅棠在律師盛情邀請下決定參加玩樂組。 但前些天才得知這次24期野溪實習剛好在10/16, 我們兩個又都是這期副總,應該要出席需要大量教練人力的野溪實習 只好含淚跟東之美說掰掰。(揮手~~~T^T) 本來想說退票,但因為火車票是團體票,購票手續較複雜, 必須購票本人去台鐵櫃檯退票;加上如果退票造成總票數低於10張就會被強制全部退票。 因次誠徵兩位水服的朋友可以頂替我們的位子。拜託大家幫忙問問看了>"< (聽說那裡超漂亮的啊!!! 律師辦的活動有品質保證 快來快來~~) 安琪&雅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214 ※ 編輯: angela0424 來自: 140.112.7.214 (09/13 18:25)
holandog :哀哀我也很想去..但是...律師阿宗珽玉葛格所瑞呀>"< 09/13 18:42
dreamplant :沒關係啦~總教練&副總們加油!!! 09/14 08:48
game5894 :樓上的真會見風轉舵~~之前明明就不是這樣說的!XD.... 09/14 12:43
dreamplant :之前都是你極力在宣揚野溪實習不重要!!XD 09/14 12:53
game5894 :跟救生班18天的主要課程相較來說是啊~~ 09/14 14:05
HoldMySoul :律師辦的保證吃不完帶著走 09/15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