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現代三陽臺北國際馬拉松賽競賽規程
一、 活動宗旨: 提倡全民體育、促進國民身心健康,提昇國內競技水準,並增進國
內觀光旅遊。
二、 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四、 獨家贊助: 南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 協辦單位: ESPN/STAR SPORTS、NIKE公司、味丹 多喝水
六、 競賽日期: 2003年12月21日(星期日)上午5:30
七、 競賽項目: (一) 馬拉松(42.195公里)------------- 限時6小時完成
(二) 半程馬拉松(21公里)------------- 限時3小時完成
(三) 9公里-------------------------- 限時1.5小時完成
(四) 健康休閒3公里----------------- 限時45分鐘完成
八、 競賽路線: (一)馬拉松: 臺北市政府前廣場(新仁愛路廣場)(起點)e仁愛路
e中山南路e中山北路e福林路e至善路一段e自強隧道e北安路e內湖路一段e堤頂大道e麥帥二
橋e市民高架北側e堤外便道河濱公園e萬板大橋橋下e萬板大橋折返e原線北側市民高架e基
隆路e新仁愛路e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終點)。
(二)半程馬拉松: 臺北市政府前廣場(新仁愛路廣場)(起點)e仁
愛路e中山南路e中山北路e北安路e明水路e堤頂大道e堤頂大道接麥帥二橋e市民高架e市民
高架迴轉直行e基隆路e新仁愛路e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終點)。
(三)9公里: 臺北市政府前廣場(新仁愛路廣場)(起點)e仁愛路
e中山南路前折返e仁愛路e市府前廣場新仁愛路e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終點)
(四)3公里: 臺北市政府前廣場(新仁愛路廣場)(起點)e仁愛路
四段e敦化南路圓環前迴轉e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終點)
九、 競賽集合時間:
項目
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9公里
3公里
集合時間
5:20
7:40
起跑時間
5:30
8:00
集合地點
臺北市政府前廣場
十、 競賽分組: (請參閱報名表)
(1)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9公里--依性別、年齡分二十四組〔請參考報名表〕
。
(2)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9公里—設視障阻(只接受由視障協會統一報名)
(3) 健康休閒3公里:不排列名次
十一、 報名辦法:
1. 地點: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104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中山足球場),電話
: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2. 日期及報名費
即日起至11月20日
馬拉松 NT$600元 (US$19元) 含T恤及公共意外險
半程馬拉松 NT$400元 (US$13元) 含T恤及公共意外險
9公里 NT$200元 (US$7元) 含T恤及公共意外險
健康休閒3公里 免收報名費,凡完成全程者送精美紀念品,限5000名送完為止
3. 手績: 報名者請填妥比賽報名表、志願書、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報名費
用(相關表格請自行由本協會網站下載),
4. 方式: 請以報值掛號郵寄或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104台北市玉門街1號
中山足球場內)辦理報名,聯絡電話為02-25855659。
5. 本活動增設視障組(只接受由視障協會統一報名)
a. 不分男、女,不須繳報名費不發給紀念品。
b. 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必須有陪跑人員陪跑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
員不須繳報名費、不另計算成績、亦不發給紀念品。
6.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要求退費或更改參加比
賽項目。
7. 參加馬拉松賽年齡低於十七歲之選手,經本會審核通過始准報名參加。
8. 團體或俱樂部50人以上統一報名可享九折優惠。
附註: (1) 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
處理,因退件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
(2) 凡已報名參加者,若在12月15日前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與本會聯
絡。(電話: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3) 未填寫衣服尺寸,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
十二、 報到: 1.時間: 92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5:00
2.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中山足球場)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馬
拉松、半程馬拉松、9公里比賽當天12月21日不接受現場報到)
3.方式: (a) 持本會回執單親自報到。
(b) 委託報到他人代理者,受託者須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登記。
(c) 郵寄代理報到。需付代辦費郵資個人每人130元,團體5人~2
0人NT$600元、21人~50人NT$1200元。(以上限國內)
十三、 獎勵辦法:
(一) 頒發獎金(得獎者請於領獎時,附上身分證影印本)
(a) 馬拉松獎勵--男女總名次獎金如下: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為新台幣100,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100,000元
第二名
獎金為新台幣50,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50,000元
第三名
獎金為新台幣25,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25,000元
第四名
獎金為新台幣15,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15,000元
第五名
獎金為新台幣10,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10,000元
第六名
獎金為新台幣6,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6,000元
第七名
獎金為新台幣5,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5,000元
第八名
獎金為新台幣4,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4,000元
第九名
獎金為新台幣3,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3,000元
第十名
獎金為新台幣2,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2,000元
(b)、半程馬拉松--男女總名次獎金如下: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為新台幣15,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15,000元
第二名
獎金為新台幣10,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10,000元
第三名
獎金為新台幣 5,000元
獎金為新台幣 5,000元
註: 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
15%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所得稅。
(二) 頒發獎品及獎牌
(a)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9公里各組報名人數:1-20名錄取2名;21-50名
錄取三名;51-100名錄取六名;101-200名錄取10名;201名以上錄取20名。
(b) 為鼓勵年長者(男70歲以上、女60歲以上)報名參加馬拉松或半程馬拉松
各錄取前10名,九公里錄取前6名。
(三)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馬拉松、半程馬拉松者,發紀念運動浴巾一條、完成獎
牌乙面及成績証明。九公里選手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者發予成績證明。(成績証明於賽後五週
內寄發)。
(四) 視障組,不分男女,錄取前3名,各頒發獎品及獎牌。
(五) 摸彩:限競賽選手參加,含現代Matrix汽車一部及多項家電運動用品,(汽
車中獎號碼將於12月22日民生報公佈,並請得獎者於一星期內領取,否則視同棄權論),其餘
獎項請選手於現場領取,未領取者視同棄權。
十四、 犯規罰則: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參加卡者。
3.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4. 未將號碼布縫訂在胸前,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
(二)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1.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2.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
4. 私自塗改參加卡者。
十五、 申 訴:
(一)比賽爭議: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
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 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
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
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 注意事項: (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 衣物保管:1. 為響應政府政策自92年1月1日起大會將不再提供塑膠袋,
選手若有要衣物保管必須使用本會專屬之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
2. 大會將於92年12月21日上午4時30分起,接受衣物保管,賽
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當日中午12: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
失,本會概不負責)。
(二)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
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 選手跑回終點時三分鐘內應將參加卡貼在大表格成績表上,否則不予計
算成績。
(四) 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五) 請詳讀競賽規則。
(六) 請服從裁判人員及交通警員之指示進行路跑。
(七)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可憑本會回執單,於賽後一星期內(上班時
間09:00~17:00)到本會領取紀念品(超過時限視同棄權論)。
十七、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
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八、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十九、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二十、 本會E-mail:ctrra@ms6.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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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71.18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