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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ry1ghost (絮風)》之銘言: : 這是台大通識邏輯課上老師舉的例子, : 可是包括小妹在內很多人都無法理解@@ : 是關於一個論證(argument)的有效性(validity)的問題, : 老師說「論證有效」的定義為「不可能存在前提為真結論為假的情況」, : 若「有可能」,則此論證無效。 : 於是老師舉了一個論證: : 前提:2+2=4 : 結論:馬英九是2010年的總統 : 大家都覺得前提與結論都為真,故此論證應有效, : 但老師卻說此論證無效@@ : 老師說無效的理由並不是因為2010年還沒過完, : 即使把2010年改成2009年,此論證依舊無效, : 大家聽了一頭霧水@@ : 有沒有板友可以幫忙解答這個疑惑呢?感謝>_< 有時候我會覺得,學邏輯要先拋開其他知識。 如果從一個不懂數學、也不知道馬英九是什麼的人的角度來看, 他並沒有足夠的知識去判斷2+2=4是否為真, 或是馬英九是2010年的總統是否為真。 但如果他有邏輯概念, 他就知道這個論證無效。 因為前提(全)為真,而結論為假的情況是允許的。 這個判斷是純邏輯的判斷。 並不需要懂數學或是對台灣政治情勢有所了解才能判斷。 又來看看另一個例子, 要嘛球是紅的,要嘛球是綠的。 球不是紅的。 ---------------------------- 球是綠的。 這是個有效論證。 因為前提全為真,結論為假的情況是不可能的。 你在下這個判斷時, 並不需要有色彩的概念或是知道什麼是「球」。 另一個聽起來很荒謬的例子, 要嘛三角形有四個內角,要嘛三角形有五個內角。 三角形沒有四個內角。 -------------------------------------- 三角形有五個內角。 也是個有效論證。 另外,第一篇回應裡有提到2+2=4是不是恒真, 我個人認為是「數學上恒真」,而非「邏輯上恒真」 「邏輯上恒真」應該是像這種語句: 「耶穌要嘛是人,要嘛不是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32.30
yauhh:對 03/04 21:10
surielmoon:大推 邏輯是思考的過程 與既有知識無關 05/21 23:41
t0444564:三角形的例子仍是邏輯上的謬誤,因為這是錯誤二分法 08/22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