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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holas218 (賣女孩的小火柴)》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joke 看板] : 作者: lanhot (小光王子後援部隊5027號) 看板: joke : 標題: [囧rz]大陸天涯奇文:若您答案是錯誤的,証明你不適合玩股票 : 時間: Sun Feb 17 13:13:40 2008 :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086678.shtml : 原题:一道3年级数学题,3分钟之内答错了,说明你不适合玩股票! :        :       一天,有个年轻人来到小米步童鞋店里买了一双鞋子。 这双鞋子成本是15 : 元,标价是21元。 结果是这个年轻人掏出50元要买这双鞋子。 小米步童鞋店当时没有零 : 钱,用那50元向街坊换了50元的零钱,找给年轻人29元。 但是街坊後来发现那50元是假 : 钞,小米步童鞋店无奈之下,还了街坊50元。 现在问题是:小米步童鞋店在这次交易中 : 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 : 答案:73+ :   +代表一些看不见的资源,比如房租,水电,人力。 :   得出其他答案的属于脑残或半脑残,鉴定完毕。 : 看完第一頁我就快笑死了,後來因為文太多,所以直接看最後一頁, : 又被我發現更好笑的: : 73!73!73!楼主立功了,楼主立功了!不要给44群众任何的机会。   :       伟大的哈佛商学院的编外人员!他继承了73党的光荣传统。张铁生、胡万林 : 、王洪成在这一刻灵魂附体,楼主一个人他代表了73党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作这一刻他不 : 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    :   张铁生————文革时考大学交白卷还被录取的那个 :    :   胡万林————钟南山神医 一斤一斤给病人开芒硝吃的那个 :    :   王洪成————号称能把水变成油的神奇科学家 :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086440.shtml : 2008開片巨作:拿什麼來拯救你,我的73黨! : 全篇圖文並茂還加上音樂,後面的回覆也不錯笑。 甲:騙子 乙:老闆 丙:街坊 交易行為簡表 Targets step 甲 乙 丙 1 X 15 n/a 2 15 X n/a 3 15 50 X 4 15+29 21 X 5 44 -29 50 ---------------------- 現金損失: 乙老闆在整個交易行為中對甲與丙分別付出不同金額:29(甲)與29(丙) 貨物損失: 乙老闆在整個交易行為中對甲付出貨物(成本):15(甲) 乙老闆在整個交易行為中共付出:29+29+15=73 交流一下,有錯請提供意見,謝謝~ -- Imagination & Knowledge both are important! "Imaginati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Knowledge~" ~~ Albert Einstei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81.90 ※ 編輯: VanDeLord 來自: 219.87.181.90 (05/25 16:35)
VanDeLord:公式:找錢金額 x2 + 貨品價值 05/25 17:08
piapiapiapia:我覺得是44耶~ 05/25 17:17
piapiapiapia:鞋店所失 等於 年輕人所得 (街坊得失為零) 05/25 17:20
piapiapiapia:年輕人付出偽鈔(價值0),得到鞋子(價值15),跟29塊 05/25 17:22
piapiapiapia:15 + 29 = 44 05/25 17:22
我解釋一下我的看法, 在整個交易行為後,鞋店老闆並無任何實際現金收入(0) 因此這個交易行為中,我們只要探討老闆總共付出多少現金以及貨物損失就可以了。 實際上,老闆除了對騙子付出一次現金(找錢)外, 也因平衡與丙的無償對價交易而產生損失。 在2-3 step中,可以看成乙向丙借五十元, 在3-4 step中,乙再從這借的五十元中又拿給甲29元(找錢),此時甲共得利 29+15元; 而甲為了還丙五十元,乙因此再拿出29元加剩下的21元湊成五十元還丙。 故乙供支出 現金58元與貨物15元,共73元。 我想關鍵應是在於當乙給甲29元時,同時產生對丙的負債。 ※ 編輯: VanDeLord 來自: 123.240.19.241 (05/25 18:56)
piapiapiapia:我覺得:乙之所以要多29元來湊50元還丙,就是因為乙 05/25 19:24
piapiapiapia:被甲騙走了29元,屬同一件事,應該不能算兩遍。 05/25 19:27
teves:你都認為是借了,怎麼還會犯這種錯呢? 05/26 10:34
teves:如果甲去便利商店買熱狗,結果發現沒帶錢跟朋友借50元 05/26 10:35
teves:50元買熱狗花了20元,回去以後又自己拿去20元連同找錢還朋友 05/26 10:36
teves:所以20元的熱狗他付出了40元? 05/26 10:36
A 便利商店B C 0 熱狗 0 50 熱狗 -50 熱狗 20 -20 熱狗+20 20 -20 熱狗 20 0 ------------------------------ teves大 根據你的例子,我覺得似乎與本案例不太相稱。 這個例子中商店沒有損失金錢。 如果要以本案相應,可能要修改成下面的方式: A路人 帶玩具硬幣 50 元至便利商店買 20 元熱狗,便利商店店長 B 收銀時沒零錢, 跟顧客 C 換五個十元找了 A路人 30元後, A 帶了熱狗(20)跟找錢(30)就迅速離開, C 顧客發現該 50 元硬幣有異,要店長用50元換回該假硬幣。 熱狗成本8元,請問店長損失多少錢? A路人 B店長 C顧客 假幣 熱狗 50 => A(0) / B (8) / C (50) 熱狗 假幣 0 => A(8) / B (0) / C (50) +8 -8 熱狗 50 假幣 => A(8) / B (50) / C (0) +8 +42 -50 熱狗+30 20 假幣 => A(38)/ B (20) / C (0) +38 +12 -50 -------- 20+30 假幣 => A(38)/ B (0) / C(50) +38 -38 0 B損失38 元 ========================================================== 我想關鍵在於 B店長換錢的動作,應看成向C顧客騙取50元,不能看成借貸。 =========================================================================== 回歸原題: 騙子 鞋店 街坊 甲 乙 丙 X 鞋子 50 => 甲(0) 乙 (0) 丙(0) 鞋子 X 50 => 甲(15) 乙(-15) 丙(0) 鞋子 50 X => 甲(15) 乙 (35) 丙(-50) 鞋+29 21 X => 甲(44) 乙 (6) 丙(-50) 44 21+29 X => 甲(44) 乙(-44) 丙(0) ======================================================== 鞋店(乙)損失44元 --------------------------------------------------------------------------- 關鍵應在於中間乙曾將29元的找錢損失轉嫁給丙承擔,在丙拒絕承擔後,回歸由乙承擔。 先前的錯誤應在於無視丙所承擔的部分。 =========================================================================== 謝謝 P大和 T大提供意見讓我重新檢視後才發現我的問題。 ※ 編輯: VanDeLord 來自: 123.240.2.60 (05/26 18:26)
teves:我的例子只是簡化你的29元重複算問題,沒有必要商店虧錢啊XD 05/27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