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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邏輯中有一個專有名詞是"丐辭悖論"(begging in question) 是一種非形式謬誤,講的是結論就藏在前題中。 而你說的是MP這條推論規則的問題, 一般而言我們可能會說他是「三段式論證的謬誤」。(這是我自己如此稱呼) 因為它的結構如下, 1. n=0時具有某種狀態 2. n=k是這個狀態,則n=k+1時仍是這個狀態 3. for all n屬於自然數都是這個狀態 很明顯地,我們大概都會認為1和2可以推論到3. 但3是我們無法接受的,但這個推論架構卻是OK,因此我們會想質疑其前提 但1只是一種陳述,除非我們不接受他,那麼他肯定會是正確的, 因此問題只可能出在2,我自己認為2的問題是如此:   這種規則在數學中我們通常會稱為數學歸納法,   但他不能普遍運用在生活中是因為,「狀態」如果是連續的,那麼就無法操作 例如,當我們一旦給定富有的標準,例如擁有980221元以上的人就是富有. 如此n=980220無法推論到n=980221,因此我們就知道第二條是錯的。 不過這個質疑也有一個問題就是了 ※ 引述《sandyclaws (剩蛋老人)》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這是我在一堂課上聽到的名詞 : 但google之後發現好像和我聽到的解釋不大一樣 : (其實是根本查不到) : 搞不好是我聽錯了還是這個名詞有其他比較常用的說法 : 我聽到的解釋大概是 : 假設富翁有100萬 : 乞丐只有1元 : 當乞丐再拿1元後(有2元) 乞丐會變富翁嗎? 不會 : 再拿1元後 會嗎? 不會 : 再拿2元3元呢? 不會 : 500元呢? 不會 : 5萬元呢? 不會 : 40萬元呢? 會嗎?? : 那....99萬元呢? 好像就會了 : 也就是說 乞丐和富翁間是沒有明確的分野的 : 感覺這是在討論可量化與不可量化事物間的矛盾 : 請問邏輯上有專門討論這種現象的領域嗎? :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1.126
teves:這個不算三段式論證的謬誤吧XD 12/06 18:27
teves:比較算是使用歸納法的謬誤 12/06 18:28
teves:歸納法的第二條是可證的,但是此例的第二條不過是以經驗猜測 12/06 18:29
t0444564:對XD,我講錯了XD,三段式論證的謬誤是我之前聽演講聽到的 12/06 22:31
t0444564:因為講者試圖想解決這個問題方法是質疑三段論論證有問題 12/06 22:32
t0444564:註解一下,提出這個解決辦法的是陽明大學的王文方教授 12/06 22:32
sandyclaws:感謝! 我應該是腦殘了才會聽錯XD 12/06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