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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fam (曼)》之銘言: : 那這麼說好了...........若您這個月史蒂諾斯的藥量拿完了 : 還沒到能領藥的日子藥卻吃完了 : 而史蒂諾斯是管制藥品大家都知道,很嚴的 : 那麼,我可不可去別的診所掛號 : 然後請醫師開其它的助眠藥給我? : 雖然說都是管四的藥品 : 但若一個月內開的是不同的藥物的話…應該是ok的吧? : 以上~~本人天真的一問orz : (不也有醫師開史蒂諾斯開到最上限然後又搭配其它的助眠藥?!==+) 我想問 如果我在A家拿史蒂諾斯 過兩天又去B家拿史蒂諾斯的學名藥 樂必眠 這樣可以嗎 醫生會不會拒絕開 又 假設健保規定的上限是一個月60顆(一天兩顆) 我在A家拿史蒂諾斯30顆 過兩天又去B家拿史蒂諾斯的學名藥 樂必眠30顆(假設B醫院肯開給我) 這樣可以安全過關嗎 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0.171 ※ 編輯: erptt 來自: 61.229.80.171 (03/04 00:05)
trustless:想太多.. 成份一樣 醫生會這麼笨嘛 = =b 03/06 04:03
erptt:其實我是想問,健保局合裡拿藥上限是幾顆 03/06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