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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OLINDA (shiningstar)》之銘言: : 1. 我覺得和閃光有關係不代表想結婚. 為什麼我們認識不到半年她媽就覺得偶們想婚. : 現在閃電結婚. 到時必當閃電離婚. 妳的推論有理~~ 當男女兩人 連自己都養不起時 如何給對方愛? 如何將自己的愛與好東西與對方分享呢? 愛情是要互助與互惠 (一起出錢出力 一起分擔家事~~) 婚姻才不易變墳墓~~ 女人才不易人老珠黃~~ : 2. 我不喜歡她媽大家都說是古板的鄉巴佬. 我覺得要先唸書. 把實力培養好再工作. : 不是急著工作. : 說什麼有工作經驗薪水才好. 但是專業知識是比工作經驗難培養的. : 不然設研究所. 或博士班的目的在那裡. 妳爸媽的話呢? 女人為何總是公婆長公婆短的呢? 那女人父母的話 擺第幾位??? 我覺得 公婆的話 叫男人去聽就好了~~ 倒是女人應該多聽她自己父母的話~~~ : 3. 很愛問偶們去那. 每次出門都問. 關她島事問個屁1. 很煩, 一直問. : 而且她母親那種芋頭的白痴想法和偶差很多. : 大家不想和公婆同住的理由...... : 而且很吵..........吵到我睡不著. 很想說分房. 不然睡眠品質嚴重會受影響. : 我實在和難和那種思想傳統的鄉下人溝通. 妳不要有機會讓她問妳話咩~~~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多~~ 去他家總共五次不到~~~ 平日或過年過節 也沒在講電話 更沒在送禮~~~ 反正 就是各過各的啦~~~ 也是各自孝順啦~~~ 他顧他爸媽 我顧我爸媽~~~ v( ̄︶ ̄)y 而且各方面男女平等喔! ^_^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