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yPtt (早該絕交)》之銘言:
: 一位算認識久的網友(女的),通過幾次電話,
: 在電話裡哭訴情人節沒人送她禮物,要求我送她一隻手機,
: 由於我只是她的網友,不算她的男朋友,也沒見過面,
: 所以我沒在情人節當天送她,但我手機倒是辦續約有多一隻出來,
: 只是我該送她嗎?會不會引起她的誤會?
: 而且我感覺她跟很多男網友都有很曖昧的關係,
: 也都要求這些男網友買禮物送她,
: 那我到底是該送還是不該送? 煩喔! ^_^
: 有好心人給個建議吧. Thanks .
送手機 應該是已是很好男女朋友的關係 才會送吧!
不是男女朋友 就送這個 外人聽到 也會猜想你和她的關係
我是覺得 想法太怪怪的對象 還是不要交往的好
否則 以後怪怪的事情 還是會一再發生~~
先從當男女朋友的關係開始吧!
若不是男女朋友 就不用送東送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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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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