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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nas588 (小智)》之銘言: : 當我讀碩班一年級時,才發現我有個好朋友,很意外的跟我考進 : 同一所學校,然後住我隔壁,他不是我所上的同學,有一次很意外的 : 他說他喜歡我們班的一個女生,經我介紹後,他們當了男女朋友,也 : 交往一年,到了碩士二年級時,他們分手了。 : 在此之後,那個女生同學跟我很要好,常常約我出去,也常常一起 : 吃個飯,大夥出遊,也是要我載她,我們有好多的話題可以聊,常常 : 一聊,就可以聊好幾個小時,還不會停嘴的;我常常說一些很無厘頭 : 的事情,大家都聽不懂,唯獨她可以知道我說什麼,還可以幫我接話 : ,同學跟學弟妹常常在我們的耳邊,會有一些雜音說,叫我們在一起 : ,我有時真的很想追,但最後都忍住不說,因為他前男友是我的好朋 : 友,我很介意當人家的表弟。 : 現在畢業回家了,回家了,回家也一個星期,我碩班同學有幾個也 : 來我家住個幾天,大家也叫我衝了,因為我也要當兵了,如果真的追到 : 了,我也差不多要入伍,而且我們一個北、一個南,在工作還沒找到之 : 前,我覺得很多都是未知數,而且我現在想交的,是可以結婚的對象, : 因為也快當兵,之後退伍工作也是未知數,加上我現在還跟我好朋友, : 也就是她的前男友,還蠻要好的,所以想就這樣下去,也不去追,不過 : 我同學一直說,等你退伍後,說不定人家就變成別人的。 : 唉~~~緣份,真的很難說,以後的事,真的也不知道,如果是你們, : 你們會怎麼做? 若要愛情平順 當然是要考慮一下基本的配合度問題~~ 譬如 兩人婚後能在同一縣市工作嗎? 通常有一人會配合另一人 兩人在同一縣市工作 是因為工作環境偏好的因素! 而關於婚後住的問題 本來就蠻重要的 的確可以考慮! 我自己當初要談戀愛時 也有考慮這一點! 所以 當初找對象時 就有設定找在我將來工作地點的人為對象! 當然了 找工作 不是自己想找哪 就會在哪工作 但也不至於南北相差這麼遠! 我是覺得 主要是看你和她 兩人有沒有很想在一起的意願! 若她很樂意 然後兩人對未來的規劃也能在一起縣市工作 那就在一起! (這種事 是可以用朋友身份詢問意願的! "妳畢業後想在哪工作? 為甚麼?") 若她沒很想和你在一起 那兩人不要在一起也好 反正這樣就不用當人家的表弟!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 編輯: Voiture 來自: 61.216.179.70 (08/16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