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rdan0981 (阿良)》之銘言:
: 現實生活我跟那個女生...沒有聯絡..跟他是客戶關西..我是他客戶
: 之前有間接跟他告白過..他間接的拒絕我...說他現在不想交..我們一定要在一起嗎
: 他現在也不理我了..就算連客戶的關心也沒有了..他是賣保險的
: 可能我之前也沒有很認真的追求他...總之有很多牽累.
: 她前男友認識我高中同學等..是很麻基的好友..國中的時候
: 總之我現在很想要跟他說什麼話...可是不知道要說什麼..關於感情的
: 他現在也交了男友..這讓我最氣...............淚淚淚
天底下的人那麼多 選擇那麼多
何必一定要喜歡某人?
再說 每個人有不同的優點與強項
何必和自己過不去
也失去認識其他(更)好的女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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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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