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v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聯合報╱韋韋(台北淡水)】 2008.10.04 02:28 am http://udn.com/NEWS/LIFE/X1/4544259.shtml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article?mid=7355&prev=-1&next=7354 圖/達姆 和老公結婚前,我談了三次戀愛,第一次是大學時和學長的初戀,當時我覺得自己太年輕 ,不想太早進禮堂,請他給我兩三年的時間,因此一直拖延婚期。 第二段則是和小我三歲的男生,在熱戀期過後,他認為要有事業基礎才結婚,因此這段感 情拖了七年,最後是我先放手。到了第三段,我當他是浮木,在發現我並不是真的愛他而 放棄。 三十四歲那年,同事告訴我,她有一個朋友非常適合我,他目前並沒有女朋友。但陰錯陽 差,直到半年後,我們才見面。當時彼此都有熟悉的感覺,可以說是一見鍾情。那時他三 十九歲,因兩人皆已是晚婚年齡,相知相惜交往二星期後,覺得不能再浪費時間。一個月 後,雙方家長正式挑選好日子,而我們也開始準備結婚事宜。當時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 幸福的女人。 但在訂婚前二星期,他的態度突然轉變,想將婚禮延期。他誠實的告訴我,分手三年、交 往十五年的前女友回來找他,他有點動搖,他不想騙我,雖然他很愛我,但畢竟結婚是一 輩子的事,想要再多加考慮。 這時我才明白,這麼一個優秀的男人,到了不惑之年仍未婚,原來是陷在感情的泥淖裡。 畢竟三個月的感情敵不過十五年的時光,但我並不想失去他,我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浪 費,我很想和他結婚。 當時他的態度搖擺不定,令我痛苦萬分,我不知和他是否能開花結果,我決定放慢腳步, 暫時將對他的情感放置一旁。我開始參加單身聯誼,雖然已經三十四歲,因保養得宜、外 表不差,有了許多追求者,我選擇了一位感覺不錯的男孩子考慮交往。 一個月不見,他卻突然回來找我(其實是發現有了競爭者,且重溫舊情後已無當時的感覺 ,發覺我才是他的最愛,是最適合他的人),請我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太愛他了,但為了 懲罰他,我考慮了一個月才重新答應他的求婚。而經過此事,他更加珍惜我。現在我們有 了兩個可愛的小寶貝,婚姻幸福美滿。 【2008/10/04 聯合報】@ http://udn.com/ ----- 人的事 很難講 人的緣份 也很難講 不論男女 只要自己條件永遠保持好好的 準備好自己的條件 被需要時 都是有機會的! ^^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 編輯: Voiture 來自: 61.216.176.240 (10/04 16:44)
lizoma:我總覺得這篇投書的原作應該隱瞞了不少事情 10/0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