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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貸款三百萬(利率採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碼0.265%,約1.34%), 一個月約1萬4千多,不可能到2萬。 我現在一個月薪水也是五萬左右,家裡房貸之前是貸360萬(公教利率), 年初一口氣還了四十幾萬,貸款約剩下三百零五萬,所以提前清償這部分, 我倒是可以說說意見。 一、貸款三百萬對一個月薪五萬多的人來說,一萬四的房貸不到薪水三成, 四人家庭生活費約二萬五,除非你姊姊他們還有其他支出(例如孝親費), 否則,負擔是算不上沉重。 二、房貸不會因為你姐姐現在提前還四十萬就大幅度減輕金額唷.. 像我們年初提前還了四十幾萬,一個月也才少了2000(本金+利息), 若以節省利息為考量,提前清償四十萬,一個月利息才省不到500。 三、任何人都該留一點現金或金飾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 年初提前清償後才發現我懷孕了,月子中心+各項產檢+買寶寶物品費用 預估接近20萬,而我產後打算請育嬰假,少了我的個人收入+存款變少, 夫妻倆手頭資金頓時變得有點緊。 四、雖然說婚後財產共有,但是大家都有出錢買屋的話,還是登記共有比較好。 即便你姐姐不是公務員,登記共有也不會影響房貸利率(我買屋時就問過了) 夫妻財產可以互相贈與(不科稅),只要你姊夫有心,現在還是可以改成共有。 至於法律上丈夫可否支配妻子的金飾?我可以告訴你:沒有,因為是婚前贈與。 問題是:在家庭財務分配上,如果大家都談法律,就真的沒有夫妻紛爭嗎? 所以,要不要變賣金飾這碼事?端看你姊姊想不想賣,而不是你姊夫想不想賣, 如果對你姐姐真的有紀念意義,就不要因為第二種省利息理由而改變初衷, 如果你姐姐想要賣來幫助家計,大家也沒辦法說什麼。 ※ 引述《kioop (叮咚)》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想借這個標題詢問大家的意見 : 姐姐出嫁時父母有給一些金飾當嫁妝 : 婚後,姐夫決定要買房子,房子的價格是一千多萬 : 姐夫是公務員,薪水約五萬多一點點.姐姐是全職家庭主婦 : 家中還有兩個小朋友 :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向銀行貸款了約三百萬吧 ~ : 現在開始要還利息加上本金,大約每個月要負擔2萬元左右 : 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吃緊的 : 因此,姐夫把腦筋動到姐姐的金飾上,希望趁現在黃金的價格好 : 把那些金飾都賣掉以渡過難關 : 姐姐是覺得那些東西雖然有價值可是裡面是有父母這些年來的心血 : 和他們的一個祝福,怎麼可以輕易出售呢 ? : 也許有人會覺得夫妻本應同甘共苦,但是姐夫對姐姐並不好 : 非常不信任自己的太太,常常吵架 : 我們曾經提議不如把房子賣掉,去買中古的小公寓,至少日子不會這麼難過 : 姐姐說她也曾和老公提過,但是姐夫說,他不喜歡住破舊的小公寓,他喜歡新房子........ : 所以在這邊是想請問大家,金飾這樣的女方嫁妝男方真的有權利去支配嗎 ? : 文章有點長,謝謝大家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4
plarse:所以是姐夫打算讓姐姐一無所有?什麼都依賴他? 07/22 17:51
Charlap:我也附議如果姐姐拿出金飾來補貼,房子應改為共同持有,畢 07/22 18:33
Charlap:竟舊房子當初姐姐也有貢獻,婚後照顧家裡當然也是貢獻。 07/22 18:34
longloveyu:XD我是認為....公務員背300的房貸其實算少了耶 07/22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