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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朋友遇到一樣問題,不過他是男的,同樣是婚前(還沒登記)小倆口就買房子, 只是房子是登記在女生名下,男生付一半房貸。 不過他的情況比較慘,男生除了每月出房貸一萬多,還出了裝潢費五六十萬。 後來小倆口因為某些因素沒結成婚,男生想要回那筆裝潢費及那幾年房貸支出時, 才發現一毛也要不回來。 雖然有提出房貸匯款證明,但是沒有借據證明那些錢是借給女方,還是贈送(資助)? 即便上幾次調解委員會,也沒有辦法讓女方還錢。 那房子呢?由於婚前購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等於登記在女方名下即歸屬女方所有。 所以,男生無法對房子主張任何權利。 結果,那個男生就這樣莫名其妙損失了近百萬,完全討不回來..ˋ(′_‵||)ˊ ----------------------------------------------------------------------- 我只能說原PO(男方)媽媽手段很厲害,既要房子婚前登記在原PO(男方)名下, 卻又想讓女生幫忙還房貸? 原PO女友反應是正常的。 反正婚前財產就是這樣,誰的名下就是誰的,沒有名字的人付再多房貸也沒權利。 說實在的,這年頭誰會想當笨蛋啊..(  ̄ c ̄)y▂ξ 要嘛!就頭期款男方媽媽出,房子登記【在男生名下,男生自己還房貸】: 女生用家務勞動或出管理費代替房租,至於水電及生活費,還是一人出一半。 若是要女生幫忙還房貸,建議房子登記【共有】,問題只剩男方媽媽出的頭期款: 1.如果頭期款是男方媽媽送原PO的,所以不願讓女生登記共有房子一半的話, 那就依比例登記。(例如430萬,女生只負擔房貸100萬,就登記四分之一權利) 2.頭期款是男方媽媽借給原PO的,那登記小倆口共有後,頭期款由小倆口均分, 日後一起還頭期款給男方媽媽。 ※ 引述《matrimony ( marriage板匿名id )》之銘言: : 版主你好,這是第一次在婚姻版po文 : 但我們是剛訂完婚,還沒結婚的狀態 : 不知可否發文請教,若不行煩請退文^^ : 感恩! : ---------------------------------------- : 大家好,小弟有個問題請教各位前輩 : 小弟剛訂完婚,然後我們也準備在高雄買房子 : 在兩個多月的密集看屋下,前幾天簽約了一間 : 我們倆都很喜愛的房子,總價約430萬 : (但我們倆還沒結婚登記,也還沒決定房屋簽約人是誰) : 小弟是台北人,在高雄工作,跑外務維修的,工作7個月,月薪約38k : 老婆是高雄人,某校的約聘人員,工作3年,月薪約30k : 房子的付款狀態則是,我媽要以名字登記在我的前提下 : 頭款借我230萬,剩下的200萬則是自己貸款 : 若以20年期來算,每個月大約該繳11k左右 : 不過如果登記在我的名下,日後貸款老婆不會出 : 如果共同登記在兩人名下,我媽則希望兩家各出一半頭款(115萬) : 然後貸款就我們倆一起繳 : 目前談起來的狀況,我媽非常希望能夠將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 但又覺得夫妻應該房貸要一起繳,而非我自己繳 : (依我個人薪水應該繳得起,但是真的較辛苦就是了) : 女方也明確說如果沒有登記,就不會出錢 : ------------------------------------- : 所以想來問一下版友們,像這樣頭款我們家出,登記我的名下 : 而且我們是在結婚登記之前購買的,理論上會是我個人財產 : 但如果請老婆一起負擔房貸,那她是否能有保障? : (因為他說如果我付房貸他付生活費,也是沒保障) : 是否到時房子登記我的名字,然後產權是由付款的比例分配? : 煩請了解的版友解惑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4
missrabbit:這方法不錯 推一個 08/10 10:37
YAK:推 08/10 11:53
ethanol:這算是詐騙手法嗎? 08/10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