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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rimony ( marriage板匿名id )》之銘言: : 所以想來問一下版友們,像這樣頭款我們家出,登記我的名下 : 而且我們是在結婚登記之前購買的,理論上會是我個人財產 所以,等結婚之後再買 房子=你的名字=你老媽爽 老婆有保障=安全感=你爽 : 但如果請老婆一起負擔房貸,那她是否能有保障? : (因為他說如果我付房貸他付生活費,也是沒保障) : 是否到時房子登記我的名字,然後產權是由付款的比例分配? : 煩請了解的版友解惑了,感謝^^" 這樣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61.238
LisaShie:忘了說,或你可以簽張你老婆付款價值的本票給她 08/10 13:09
marke18:讚 08/10 13:30
Baternest:我也覺得結婚後再買就好 我是連新房都沒有都就結婚了~ 08/10 14:28
laughgirl:話說 有這種婆婆(只登記給兒子卻要媳婦幫忙負擔貸款) 08/10 14:45
laughgirl:有人敢嫁嗎 其實搞不好這也是結婚前最好的測試 08/10 14:46
klll:我有個朋友就這樣被男友媽媽要求 幸好房子還沒買,就被她抓到 08/10 17:04
klll:男友劈腿就此分手.... 08/10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