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馬賽不克)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檢舉] 我的文章被盜用了
時間Sat Aug 28 22:18:30 2010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CUHe-gS ]
作者: loser1 (馬賽不克)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Re: [檢舉] 我的文章被盜用了
時間: Sat Aug 28 22:16:26 2010
原發文者來信稱他是冒用想要大家罵那個老公。
處罰方式需再討論(因現行無罰則),原發表文章已刪除。
造成困擾之處特此致歉。
※ 引述《purplehana (混亂中)》之銘言:
: 一.被檢舉人ID:不知道,因為對方是用匿名方式發文
: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marriage
: (b)此案簡述:昨晚在marriage版上發現一篇匿名發文的文章文章代碼 #1CTdpuW0
: 內容是copy我在yahoo知識+用匿名方式問的問題
: 但因對方是用匿名方式發文 也無法檢舉 經請教版主 版主請我來這邊發文
: (c)補充說明:這樣的舉動很過份 尤其文章中的當事者都有在上ptt
: 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求刪掉這篇文章 並且予以處罰?
: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 我可舉證的證據 是我在yahoo知識+發文的紀錄 不是ptt內的文章
: 不知道該如何提供?而且只想私下提供
: 用bbs 這麼久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不太知道該如何處理 還請您協助
: 四.檢舉依據︰
: (請"逐點"敘明被檢舉者違反之相關ptt的規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以下原作來信說明
作者: jefun ()
標題: Re: 版主,請幫幫我 (fwd)
時間: Sat Aug 28 22:06:57 2010
因為文章中的老公好像也是我所認識那個人
請參考我在心情版po的文
面對牆壁哭泣9個月的我
我想看多一點人罵那個老公
想看他被罵..讓我看清楚事實
也許想讓自己看開
不要在白吃的哭
如有冒犯請見諒
至上1千萬分歉意
※ 引述《loser1 (馬賽不克)》之銘言:
: 基於板友出面檢舉您所要求發表的文章為盜用文章,
: 請出面解釋您所發的文章是否為您本人所發表。
: ※ 引述《板主 delete 》之銘言:
: : 婚姻版 版主 ,您好:
: : 剛逛了版上 看到一篇另我生氣的文章
: : 有篇用匿名id發的文章:如何再信任老公
: : 是我在yahoo知識+ 用匿名發表的問題
: : 不知道為何會出現在這裡
: : 這樣的行為很過份,雖然我在yahoo是用匿名 (我可以提出證據,發問的紀錄還是有)
: : 也不代表可以這樣隨意copy我的文章吧 尤其又是這樣不堪的事情
: : 可以讓我知道是誰這麼做的嗎?有什麼途徑可以處罰他嗎?
: : 我老公應該也有在看婚姻版,外遇的那個女人也有在上ptt
: : 請版主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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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ler:好羅生門哦~版主你保重~ 08/28 22:19
→ spock2230:盜用者的信件適合公佈嗎? 08/28 22:21
→ loser1:這是板務,當然要公諸於世。 08/28 22:22
→ antler:樓上提醒了大家~ 08/28 22:22
→ antler:問題是,她可以反咬你,因為那是她給你的私信,她並無授權. 08/28 22:23
這不涉授權問題,她是被告。
而且這是法律文件,我沒必要私下保護她的盜版權。
※ 編輯: loser1 來自: 211.74.182.87 (08/28 22:25)
→ antler:以我的三腳貓法學常識,也覺得不妥. 08/28 22:24
→ QQGirl:因為被盜用者已經有到組務檢舉了,所以必須做為證據的信件 08/28 22:25
→ QQGirl:可以公開在組務上 08/28 22:25
→ antler:我曾讀過一個判例,當然在米國還英國拉,只因警方沒有很明確 08/28 22:25
→ antler:地告知被告權利,結果獲判無罪.但在我看來,其實警方有用各種 08/28 22:26
→ antler:形式告知,但就是欠缺那最關鍵的形式. 08/28 22:26
→ antler:公開...大概在檢警那邊公開吧...就算偵察也是不公開... 08/28 22:27
→ antler:我說了我也不是專業只是三腳貓,只是提醒凡事小心為上. 08/28 22:28
→ spock2230:公開在組務板是適當的 這裡 板主就多保護一些自己吧 08/28 22:47
推 brillante:好恐怖......板主要不要先去PTT法務那裡問一下? 08/28 23:19
→ brillante:還有,我有點看不太懂......orz 08/28 23:19
推 divina:所以這個是第三者? 08/29 00:27
→ divina:不然是幹嘛要哭九個月,還要看清啥? 08/29 00:28
→ divina:問人家是不是第三者不會被告吧....抖.... 08/29 00:28
推 saluawu:到底是盜文者看到類似狀況的文章 所以貼來讓大家罵 還是在 08/29 00:30
→ saluawu:那事件中 盜文者也是當事人之一~"~?看不大懂+1 08/29 00:31
推 NanFish:看不懂啊 有沒有懶人包!? 08/29 00:43
→ ethanol:伸懶人包 08/3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