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lth99 (小牛)》之銘言:
: 因同學一方面擔心母親不熟臺北路況迷路、又擔心自己手術狀況!
: 同學說對於太太要全程24小時看護十分感激!
: 我太太說要全程24小時照顧此同學!我跟我太太說僅同學關係而已,
: 只須探探病就好了,不用到全程24小時當看護!更何況我太太又不是專業看護
: 照料過程中也怕有任何閃失!
: 若手術過程或住院中須簽任何文件又不能做主!
: 我認為住院醫療照顧還是由家人親自照顧比較好,簽署任何文件也不用承擔各種後果
: ,所以我認為僅朋友關係只須探探病就好,不須到24小時全程看護。
: 我與我太太為此爭論不休!請版友給予意見。
醫師也不會給你太太簽任何文件 因為她也沒有資格簽
所以雖然照顧歸照顧 你太太的同學還是要有家屬到醫院的
這種事情你太太有權作所有決定 有甚麼好爭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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