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at:這篇的建議很好~不過原po背景也沒交代得很清楚,比如鄉下買 09/27 12:10
→ Liat:600萬房子只有婆婆小姑兩人住,這鄉下是多鄉下啊?600萬可以 09/27 12:10
→ Liat:買透天了耶~另外,為什麼小姑不負責房貸?是因為她負責出婆 09/27 12:11
→ Liat:婆的生活費用了嗎?這些都考慮進去之後,或許可有其它作法 09/27 12:11
推 edens: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無一般抵押權設定需嚴格從屬於債權發生 09/27 12:18
推 HuangJC:鄉下應該沒大樓,看來是不可切割地,已蓋好透天~ 09/27 12:18
→ edens:但須以確有債權存在為必要 無債權而與債務人設定最高限額 09/27 12:19
→ edens:抵押權 在相對人間屬民法87條通謀須為意思表示而無效 09/27 12:19
推 hateOnas: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有興趣 09/27 12:24
推 gaudi:對啊 我也有興趣 好專業 第二順位抵押有高手可以來解釋嗎 09/27 12:28
推 edens:抵押權的清償順序 依其成立先後而定 第二順位抵押權 09/27 12:35
→ edens:就是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民間俗稱 09/27 12:35
→ edens:二胎 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的風險在於 因其強制執行受償 09/27 12:36
→ edens:順序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 倘拍賣價金尚不足清償第一順位抵押 09/27 12:37
→ edens:權 第二順位僅能受償執行費 09/27 12:37
噓 iamyashi:登記共同共有不就得了...= = 09/27 12:40
→ iamyashi:(筆誤)登記分別共有啦! 09/27 12:41
推 edens:老實講 雖然這是個爛建議 也不用到噓吧 而且分別共有要達到 09/27 12:43
→ edens:原po想要的保障程度 其登記應有部分應逾1/3 順便幫樓上 09/27 12:44
→ edens:補充 09/27 12:44
推 plarse:共有就好了 09/27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