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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很多錯誤喔 ※ 引述《a12264 (青蛙)》之銘言: : 那個...房屋稅部分只要非營業用就是課自用稅率,若不是,可以到稅捐處申請, : 應該只要帶稅單跟印章就可,如果曾有營業,記得去撤銷營利事業登記證, : 不需要什麼特別限制。 房屋稅稅率三種:住家用.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 使用情形有變更才需要申請 房屋稅沒有自用稅率 : 原po說的應該是指地價稅部分,申請自用住宅基本條件: : 1.該筆土地上需要有房子,且要遷入戶籍(限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 : 2.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 : 所以不一定要原po是戶長才可以申請,看土地是誰的名字,那個人的配偶、 : 或者父母、成年子女只要一個人把戶籍遷進去就可以。 : 目前就我知道所需的申請文件: :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2.建物所有權狀(如果沒有要附上土地所有權狀,還要寫切結) : 3.印章 : 4.每年8/31以前要申請,不然該年11月份的地價稅沒辦法使用自用住宅稅率 : 詳細情形原po可以打電話問稅捐處會更清楚。 上面的要件不一定要附 地價稅自用住宅要件: 1.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 2.無出租營業 3.申請才適用 4.本人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只限一處 每年是9/22之前遷戶口及申請當年度才可以適用 是8/31時地政處會將所有權人的底冊轉檔進稅捐處 所以8/31你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你要繳納地價稅 沒辦法看別人亂亂講 : 被強迫一定會很不高興,但如果真的非不得已要遷戶籍時,希望這些資訊可以幫到你@@" : ※ 引述《shming (。。深刻。。)》之銘言: : : 結婚半年多,一直到前陣子選舉被婆家阿嬤知道我戶口沒有遷進去, : : 現在結婚是登記制,遷不遷是很自由的事.... : : 我的戶籍之所以還留在舊址是因為那間房子我是戶長(但不是買我的名字), : : 我爸媽用我的名字登記自用住宅可以省一些房屋稅, : : 我原生家庭成員不多,但每個人都自己一個戶籍... : : 自從投票的紅單一來,婆家阿嬤就一直很介意我戶籍的事, : : 她有四個兒子大家即使各自在外買房子但戶籍都還是跟阿嬤在老家舊址(包含其子女), : : 據說戶口名簿總共有五張...因為人口太多.... : : 戶籍這件事阿嬤傳達不滿給我婆婆,我婆婆也只好三天兩頭跟我施壓, : : 即使我解釋1.結婚登記制2.我是戶長可以省房屋稅...她都不能接受, : : 最後只丟了一句:阿嬤說不行啦戶口要遷進來! : : 這是件小事,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心裡就是覺得很不滿很不被尊重, : : 我們跟阿嬤沒有住一起,戶籍報一起如果要用戶口名簿就得回去拿, : : 而且我戶籍在我娘家房子可以省一點稅金,遷去夫家也沒有任何好處, : : 都同在北縣補助也不會比較多.... : : 先生說他並不在意,但是只要婆婆想到就提一下提一下真的讓我很反感, : : 我爸媽養我這麼大,結婚時怕我身邊沒東西還給了我嫁妝,也沒有收聘金, : : 婚後能幫他們做的就只是偶爾回家看看他們這樣一點小事, : : 房屋稅是不是自用住宅差多少錢我不知道, : : 我只知道我爸60幾歲了...嫁出去的女兒能幫他做的我就幫他做, : : 省個幾千元也是辛苦錢!真不懂婆家阿嬤在堅持什麼... : : 目前我還是裝傻的階段,有可能是水瓶座的天生反骨,越要逼我做我就越不想做, : : 遷不遷戶籍很重要嗎??真的很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70.161.4
akakapo:文章代碼(AID): #16FkGekp (marriage) 12/12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