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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ghyu (Ruelala)》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結婚對女生的保障?? : 時間: Fri Dec 10 09:13:33 2010 : : 推以上十點,補充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 千禧年三部曲(龍紋身的女孩等書)的作者Stieg Larsson和他女友同居32年 : 沒有結婚沒有生小孩,結果當Stieg Larsson意外身亡後,財產全歸和Larsson : 一點都不親的爸爸和弟弟(之前看到新聞寫的),本來他爸和他弟連他們同居 : 的公寓都要索回,後來經協調總算公寓歸女友。但小說的版權版稅也都歸他爸 : 和他弟,Stieg Larsson的醫生朋友(直搗蜂窩的女孩裡面出現的醫生角色原型) : 因為仗義執言,他爸和他弟還把醫生的名字改掉。 : : 最後是因為他女友似乎有第四集的草稿還是Stieg Larsson有跟女友討 : 論構想,他爸和他弟才願意重新協調~說到底還是為了錢嘛~ : (印象大致是如此,大家有興趣可以搜尋看看) : : 總而言之,婚姻是一種社會制度,有權利就有義務。 正因如此,許多人不願走入婚姻。但也還有些人,是怕牽累到所愛 才忍痛放棄婚姻的。 : 推 gina75617:推不管交往同居多久,沒結婚就只是男女"朋友" 12/10 09:43 : → moumoumou:對呀,拉森的爹跟弟真的很糟糕,把名字改掉是哪招 12/10 09:57 : → moumoumou:話說他們那邊長年同居不婚者好像不少,第一部的大魔王也 12/10 09:57 : → moumoumou:是這樣~ 12/10 09:58 : → hoeseee:同居這麼久卻沒有娶她的原因不用考慮進去嗎 XD 12/10 10:06 ^^^^^^^^^^^^^^^^^^^^^^^^^^^^^^^^^^^^^^^^^^^^^^^^^^^^^^^^^^ 一來國情不同,二來、最重要的,拉森生前的十幾年,一直處於不停收到威脅信, 不停私下跟各種左派組織與駭客接觸的狀況(他本人極左)。 如果大家去看龍紋身的女孩,會看到兩個東西。 一是瑞典政府(財團)在蘇聯解體時的許多貪污腐敗現象,二是駭客。 拉森據說手上握有大量這方面的資料,他會寫小說,一部份理由就是因為很多 資料是媒體不敢登,或無從考證(資料來源違法),但拉森堅信其為事實的東西。 他豁出命為理想,但不願拖旁人下水,我很敬佩。 我知道這個板是婚姻板,但這世上真的還可以有些事,高過婚姻。 如果有一天我要做任何危險的事,我也許亦會做如此的選擇。 : → hoeseee:32年來史迪格都沒想過繼承的問題嗎? 我不這麼認為 12/10 10:10 拉森的情況已在網路有無數討論,ho大也許願意讀過再說。 那真的是一個非常極端的例子,不能以常理觀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9.62.233
Fotie:拉森不結婚的理由是特例 卻可當不婚VS婚姻的確有差別的例子 12/10 10:49
Fotie:他的小說對比現實也很諷刺 12/10 10:50
tghyu:推kwankwan大幫我補完背景~ 12/10 11:15
ladyluck:推Fotie,不婚有不婚的考慮,但這可以拿來當做有婚約與否 12/10 11:29
ladyluck:的差異。美國印象裡對於同居人domestic partner有些權利 12/10 11:32
ladyluck:義務也是比照已婚夫婦。 12/10 11:32
hoeseee:照你所言 "常理而言"不結婚的默認彼此夫妻 就相形見拙了 12/10 11:49
hoeseee:因為是特例 所以必須這麼處理 但多數人並不是如此 12/10 11:50
hoeseee:而且你的結論跟我差不多 "不能以常理觀之" 12/10 11:52
hoeseee:而且每次板上討論到這張紙有何用時 拉森就要被拿出來講 XD 12/10 12:17
hoeseee:其實也是挺有趣的 12/10 12:17
amywin:我覺得龍紋身的女孩很好看耶 很可惜沒有第四本 12/10 14:59
drama:討論這個案例時,應該要考慮到當地法律對於同居的規定和台灣 12/10 15:43
drama:不同,以荷蘭為例,就有三種狀況,配偶、註冊伴侶及同居人 12/10 15:44
drama:所以有時候拿國外同居的例子來討論台灣同居不婚的情況實在是 12/10 15:45
drama:有點搔不到癢處:P 12/10 15:45
sanyl:蜘蛛人也沒跟女朋友結婚,可是瑪莉珍還是倒了很多霉,真的有 12/10 18:53
sanyl:心找麻煩的話應該不會管到底法律上有沒有結婚吧??? 12/10 18:53
c1over3:就像網路上很多個人資料..有些人不會去查找+騷擾 12/10 19:24
c1over3:但是一有人人肉某人貼出來..去騷擾的人暴增啊 12/10 19:25
brillante:那本書跟那部片我永遠看不完>0< 12/10 22:46
leprosy:不想看 太長了 沒時間 12/10 23:34
iwantRMB:電影跟小說我都相當推,不過電影以第一部最好 12/11 23:27
iwantRMB:只是聽到這樣的背景,深深覺得:還是結婚好....... 12/11 23:28
cutestball:原來是這樣,看婚姻板長知識XD 12/1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