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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雙方都是站在自己不想吃虧的立場去想 男方會覺得,女方只出了八十萬,剩下的幾百萬以後都是我要付的錢 當然是登記在我的名下啊 女方覺得,男方現在只拿出二十萬就想要把房子登記在他名下 我出得比較多耶,應該要登記在我名下才對啊! 個人是建議你們要先考慮一下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去購買這個房子 根據原PO說的,男方20萬是跟妹妹借的 也就是說男方手頭並無多餘資金及存款供周轉使用 可見男方的薪水只足夠應付生活開銷 (或者男方特定的財務規劃,扣掉這個金額及生活費也所剩不多) 但是買房之後,所增加了許多開銷 1. 房貸:原PO說跟原本房租差不多,這樣算下來應該是比原本的房租多一些 (不然就會說比原本來的房租少了...) 但是三年寬待期過後,房待會大幅增加 2. 還女方父親錢:每個月一萬,共借30萬,理論上兩年半後還清 喘口氣休息一下,剛好要迎接房貸寬待期過後增加的房貸 3. 還男方妹妹錢:借20萬,內文完全看不出來什麼時後還 不過這樣大的支出下,還有閒餘可以還款給妹妹嗎? 所以計算一下,增加的房貸+一萬還女方父親+還男方妹妹 買房後比租屋時,男方每個月增加的開銷是一萬多 原PO沒說房貸金額,但根據上面有人推估出來的金額 每個月房貸繳25000+還款10000 就要三萬五了,還不包括還妹妹的錢 請計算一下還剩多少錢可以生活、保險、孝親費,以及應付各種婚喪喜慶或急用 即使男方的薪水撐一撐,能夠應付這些開銷 那麼你們還有多的錢來養小孩嗎? 現在已經在擔心房子的錢誰出得多 以後男方的薪水全部繳房貸去了 養育小孩的花費勢必會落在女方頭上,你願意嗎? 再講早一點的事情好了 錢全部都砸到房子上面去了 你還有錢辦婚禮嗎?還是你/你雙親能接受只去戶政登記花個230就好了? 這些問題真的很現實 不過我覺得男方對女友還不錯的一點是 還沒說怎麼還錢給自己妹妹 就已經先做好對女方父親的還款計劃 所以也不用太苛責他 每個人的立場不一樣,想法也會不一樣 只是在沒有足夠的資金就貿然地揹下那麼多貸款 請三思.... 若房子買了,也請謹記 以後不要抱怨沒有高規格的婚禮、不能吃大餐、不能出國旅遊、沒有精美的禮物 生活品質不好、不能買漂亮的衣服、不能包大紅包給父母 因為這一切都是你強迫他買房子造成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90.74
sour399:不得不推 最後一句話 01/29 14:15
moknaa:三年寬貸不用一直拿出來,過了三年房貸利率不會漲多少 01/29 14:47
doshat:寬限期內外的差別不是在要開始還本金了? 01/29 15:03
papillons:是的, 寬限期內不還本金, 寬限期只對以下的狀況有利 01/29 15:40
papillons:1.預估三年後賺的錢會比現在多不少的人 2.預估三年後利 01/29 15:41
papillons:率會更有利(這不太可能) 3.現在的現金除償還貸款外, 能 01/29 15:42
papillons:有更有效率的運用方式的人, 其他人寬限期意義不大 01/29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