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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老實說 我還蠻佩服原PO的 買房子的頭期款 她自己出了80萬 跟爸爸借30萬(未來老公會不會還不得而知) 然後未來老公跟家人借了20萬 之後的裝潢費用原PO說她自己要出(裝潢費用應該也不是小數目吧!!) 房貸的部分是原PO說她要去借貸 她是有要求未來老公分擔房貸的部分 但是老實說.... 依她所敘述未來老公之前的理財模式 我完全不覺得她未來老公能去負擔這筆房貸 (說不定連答應還她爸爸的錢都拿不出來) 所以到最後 還是原PO自己去負擔 即使..未來老公答應房子登記原PO名下 能夠保證未來老公能夠拿錢出來繳房貸? (也就是原PO認為的有為小家庭支出?) 然後如果未來老公不答應登記原PO名下 房貸又是原PO去借貸的.... 我不敢想像耶!!! 我的建議是不要買房子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35
sansiro:別傻了,兩方都那麼會算,部會有那種房子A名,房貸b背的情況 01/30 23:06
sansiro:不太懂男方不願意且現實也不那麼合適的情況,原po要這麼堅 01/30 23:08
sansiro:持買房,且要用到"拐騙"等手段... 01/30 23:09
gaudi:更恐怖的是要是男方還完負債後失業(科技業) 沒一個月十萬 01/31 01:54
gaudi:道時更慘~ 01/31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