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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Jchi (維尼)》之銘言: : 目前我是全職的媽媽,住台中,預計5月份回台北住,老公回到台北 : 後也會重新找工作,最近他有個去大陸工作的好機會(薪水約7-10萬) : ,雖然我很希望他賺很多錢,但很怕他會被小三勾走..... : 老公看我這麼擔心,他說:那妳和寶寶跟我一起過去(上海)!!可是, : 老公可能在大陸預計工作個2.3年左右,我不想跟他過去,只想在台 : 北儘快找工作,穩定下來,照顧好寶寶,而且,寶寶才3個月,有醫療 : 的問題(預防針...),真的去那裡很不方便.  不曉得妳家裡狀況能允許少妳這份薪水嗎?  因為當初決定帶小孩過來,主要是我和老公都不想分開生活  (既然結婚了不就是想能夠一直在一起嘛)  還有初為父母的我們不想錯失小孩成長的每一刻  也不想小孩將來對著電腦叫爸爸(身為爸爸的會很心酸)  如果妳想在台北盡快找工作穩定的理由不是為了那份薪水  而是為了其他個人價值理想的追求 那...  我只能說人生總是有捨才會有得  有時候覺得自己好像犧牲了什麼,事實上卻是擁有了自己最想要的什麼  其實帶寶寶來上海沒有妳想像的那麼不方便(我是小孩兩個月大帶過來的)  台灣打的預防針,上海都有(五合一、肺炎鏈球菌等等進口疫苗)  只是全自費,每次總費用都差不多剛好一張往返機票  所以我都帶小孩回台灣打,順便給長輩們玩孫 : 老公都說我不信任他,但,我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不信任小三! : 現在的小三實在太厲害了,不得不防  月薪7-10萬的台灣人在這裡已經不如從前吃香  因為不少的本地人薪水也已直逼上面的數字  就像最近身旁的例子(老公同事),男方是月薪7-10萬的受薪階級台灣人  女方是河南人,在上海從事業務工作  結婚前女方家長不免俗地要求在家鄉買間房子  結果女生自己出錢買,上周領證、今晚要宴客了:D  舉這例子只是想和妳分享目前的「情勢」  小三不只是大陸有,台灣也有(當然全世界都有)  而外遇這事情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  會偷吃的人就是會偷吃 : 我向老公提出了一個要求: : 要去大陸可以,但要先跟我簽切結書:如果有外遇,寶寶歸我,你不可 : 跟我爭撫養權,姓氏也改成我的姓氏!!(對自己才有保障) : 各位媽媽覺得如何? : 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有沒有錯?? : 簽切結書要去律師師務所嗎??費用大概多少??  其實我覺得妳該簽的是婚前協議書XD  與其簽這些東西,不如把他每個月的薪水扣除他的零用金後全數轉給自己(無誤)  很抱歉我講話比較直,如有得罪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9.250
sharpshoot:娶到這種女人還滿衰的 03/19 03:26
sharpshoot:從另一方面講,錢都給女人,就不怕女人跟別人跑了嗎? 03/19 03:27
joeyptt:這招沒有用的,反加快老公出走的決心 03/19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