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thy0828:嗯。 04/05 22:00
推 im3m:第一個問題:原PO的意思應該是先生想做生意,但那個生意有請 04/05 22:02
→ im3m:員工,不需要自己顧,先生可以不必從前工作單位離職~~ 04/05 22:02
→ im3m:第二個問題:是在講先生的前工作,沒有業績表現 面臨解僱危機 04/05 22:03
→ isaacc:...樓上妳一定是解語花! 妳老公一定超愛妳的!!! 04/05 22:04
推 im3m:噗~別消遣我辣 >///< 起初我也跟你一樣看不懂 看二次才懂呢~ 04/05 22:11
→ isaacc:...我很認真耶! 因為如果不是妳幫忙解釋,我可能永遠看不懂 04/05 22:13
推 drama:現在婚後不是分開財產嗎?問題在於,要是公司是老公名字 04/05 22:20
→ drama:債務是老婆名字,如果無法證明老婆是因為這小家庭因素而舉債 04/05 22:20
→ drama:那離婚的話,公司歸老公,但老婆還是要還債務....= = 04/05 22:20
...drama妳亂入亂很大。。。我國是共同財產制啦。
妳寫的是哪一國?
推 nagano933:寧可自己把現有的債還了 也別再耗下去的好 怎麼看那個店 04/05 22:22
→ nagano933:都不像會成功的樣子啊啊啊啊 04/05 22:23
→ cchien1226:你要保護自己 這種情況脫個10~20年 等你無法工作全家 04/05 22:24
→ cchien1226:都要喝西北風 04/05 22:24
→ cchien1226:或者是你先生會找你孩子吸血... 04/05 22:25
※ 編輯: isaacc 來自: 218.82.181.147 (04/05 22:29)
→ drama:呃...宅爸,早改了啊,我之前就分享過了 04/05 22:31
→ wci:不是這幾年有修法改過,沒有協議就是分開財產 婚後所得才共有 04/05 22:31
→ drama:婚後財產主要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我記得也討論過,配偶 04/05 22:35
→ drama:沒有義務要幫對方還債,除非此債務為婚姻關係中為維持家庭 04/05 22:36
→ drama:開銷而貸款,但若是各自的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就不用幫償 04/05 22:37
越寫越看不懂了,妳貼那篇我也看不懂
是有圖表嗎? 法務部網站看不到啦,唉~
※ 編輯: isaacc 來自: 218.82.181.147 (04/05 22:42)
→ drama:其實就是說,她欠的200萬離婚後,先生也不用還,但先生如果 04/05 22:43
→ drama:剩餘財產,例如100萬,她可以請求先生分50萬給她,這就是 04/05 22:43
→ drama: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是目前的法定財產制,不過,還是可以 04/05 22:44
→ drama:在婚前去申請真正的「分別財產制」啦:P 04/05 22:44
→ drama:但是她就算拿到那50萬,還是得自己還剩下的150萬啊... 04/05 22:44
推 masayori:現在看來是, 不管怎樣他都是得自己還那兩百萬,不離婚還可 04/05 22:54
→ masayori:能會越來越增加喔 04/05 22:54
→ drama:沒錯,我只能說怎麼傻傻地用自己的名字一直幫先生借錢= = 04/05 23:11
→ drama:結果債務先生不用還,自己的財產還要被分走一半... 04/05 23:11
→ drama:而且那還是加盟的,如果是自有產業,那至少賣一賣還能分啊 04/05 23:12
※ 編輯: isaacc 來自: 222.65.209.177 (04/06 05:51)
推 tuberosity:我現在已經結婚了, 那還能再回去辦財產分開的手續嗎? 04/06 18:50
→ JackalHsu:isaacc 我一次就看懂耶~~~~ 04/06 18:57
→ drama:婚後當然還是可以辦啊,尤其是一方負債,另一方仍有名下財產 04/06 23:40
→ drama:的時候,趕快辦反而不會讓債務拖累到另一半 04/0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