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myblog.yahoo.com/tow_no/article?mid=5&prev=6&l=a&fid=6 找到一個部落格 裡面的文章 寫得很實在 詳細紀錄離婚和自立的心路歷程 部落格的主人有去庇護中心 庇護中心的資源不錯 別害怕去求助 想多了解庇護中心 去問部落格的主人會比較實際 ※ 引述《Amophis (Anything else?)》之銘言: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標題: Re: [求助] 對於官司要給建議嗎? : 時間: Tue May 24 14:32:32 2011 : : ※ 引述《cranberryEva (兔子很有錢)》之銘言: :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 你們啥時驗出來的啊? : : : 不是說大嫂拒絕重驗嗎? : : 我們是自己先去驗說發現不是自己的孩子才去提告的 : : : 大嫂拒絕,應該還是可以驗爸爸和小孩吧? : : 小孩大嫂帶著 : : 以上兩段看起來還是很矛盾啊 : 不過無所謂,反正有驗就好 : 既然有證據,那還有啥問題? : : : : 壞人?想當一個告人的好人? : : : 照實說?你怎麼知道什麼是事實? : : 他們就不想當壞人可是又不想給她錢 : : 事實麻 就是小孩真的不是我們的 而且大哥不願意讓大嫂知道是怎麼察覺她外遇的=_= : : 所以才會很多事情不照實講 : : 竊聽?偷拍? : 其實重點應該就放在小孩不是親生的 : 小孩是別人的種,不是外遇是啥? : 也是有人因為覺得孩子長得像隔壁老王就跑去驗驗看的 : : : : 你可以熱眼旁觀 : : : 畢竟你不知道那對夫妻婆媳之間到底怎麼樣 : : : 況且婆婆也都沒有接受你的意見,你參與那麼多幹嗎? : : : 這又不是上網聊聊,發個文賺點批幣就算了的事情.... : : 也是,但是就是發生在身邊的事情,所以會看不下去阿........ : : 你看不下去可以上網閒聊發洩 : : : -- : 女人若嫁丈夫不是出於愛,而是因為貪婪,為了有人支付帳單,為了獲得好房子、 : 衣服和珠寶;女人結婚若是為了擺脫疲累的工作、為了離開不喜歡的親人、或為了 : 避免被喚作老處女,這些女人除了名稱外,是徹頭徹尾的妓女。 : : Polly Adler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3.194.197.241 : 推 jacktomato:我猜第一段法官要求重驗應該是因為是他們自己去驗的所 05/24 14:42 : → jacktomato:以無法確定當初驗的檢體真的是小孩與父親呀 所以才要重 05/24 14:43 : → jacktomato:心驗 然後取檢體時要有公證人之類的旁邊做證吧 不過這 05/24 14:43 : → jacktomato:是我猜想的啦 05/24 14:44 : 噓 Amophis:廢文 05/24 15:47 : → rehtra:樓上不用因為要不到人家的電話就亂噓 05/24 17:15 : 推 loner0814:推文有八卦~!? 05/24 21:28 : → Amophis:真的是廢文一篇 05/25 00:42 : 噓 Amophis:不噓不行 05/25 00:46 : → rehtra:隨便你噓,反正我是不會把電話給你的 05/25 00:51 : → rehtra:你這種要不到就想毀掉人家的,我見多了 05/25 00:53 : 噓 Amophis:這篇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寫了跟沒寫一樣 05/25 00:54 : 噓 Amophis:人家求助婚後是否住國外 見不得人好就把人家噓到X2 惡劣! 05/25 00:57 : → rehtra:人家不給你電話,就這樣死纏爛打喔~ 05/25 00:58 : 推 melodypiano:所以....激將法要電話的程序 還沒結束啊 05/25 00:59 : 噓 Amophis:不給建議只會酸人兼發廢文 了然啊 希望妳趕緊找到幸福哦 05/25 01:00 : → rehtra:放心,反正跟你這種人是絕對不會有幸福的 05/25 01:01 : 推 melodypiano:........跟你這種人.......喔 激將法有點效果了嗎? 05/25 01:03 : 噓 Amophis:簽名檔還寫妓女來妓女去的 這個人的水準可想而知 05/25 01:03 : → rehtra:噗嗤,連Polly Adler都不知道也想搭訕我,笑死人了 05/25 01:04 : 噓 Amophis:聽說結不了婚的老女人總會聚集在一起自我安慰 是醬嗎?^^ 05/25 01:06 : → Amophis:可憐哦 了然哦 拍拍 活在世上真是難為你們了 XD 05/25 01:06 : → Amophis:沒有勇氣踏出BBS外面找到男人 只好成天躲在電腦前酸人 05/25 01:07 : → Amophis:婚姻板雙寶 你們就繼續唱雙簧吧 因為沒有人會愛妳們的XD 05/25 01:08 : → rehtra:躲在O2徵友的男蟲還好意思講話耶! 05/25 01:08 以下公開信致板主與婚姻板網友: 使用者帳號rehtra在台大PTT BBS站以上方足以毀損本人名譽之推文, rehtra未經查證,以類似文字三番兩次侮辱本人 並透過PTT BBS廣為流傳, 此屬「傳述」的行為,因rehtra的「傳述」誹謗行為不是用言詞進行, 而是以散布文字的方式進行,可能構成刑法三百十條第二項的加重誹謗罪, 另,Annabelliu未經查證屬實,附和rehtra之推文誹謗本人, 本人已備份此封文章原文及其推文為證據, 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並以此公開信警告其他婚姻板使用者勿未經查證誹謗本人, 若再有類似情形本人將一併提告。 此致 PTT婚姻板板主與婚姻板網友 Amophis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五日 : → Amophis:nobody loves you... poor old ladies......good night :D 05/25 01:09 : 推 JWill44:我有女同學也被某男蟲騷擾過....蠻恐怖的 05/25 01:09 : 推 Annabelliu:想必搭訕不到女生的廢柴們也都很會自我安慰啊~XDDD 05/25 01:37 還有你, 沒你的事還幫腔, 未經求證的事就隨他人起舞, 算你倒楣, 我會一併告你. : 推 divina:又口吃囉....連新句子都想不出來還學人家嗆什麼聲啊..... 05/25 02:15 : 推 springt:難怪他怕被比 口吃到這地步 怪可憐的 05/25 10:58 : 噓 Amophis:補噓 05/25 17:10 : 噓 Amophis:廢文不噓不行 05/25 17:12 : 推 im3m:A大又在等交通車了 05/25 17:12 : → rehtra:以為這樣騷擾女生就會拿到電話? 05/25 17:48 : 推 springt:補推 :) 05/25 17:50 : 推 divina:除了這幾句話你是還有沒有新招啊...(呵欠~) 05/25 17:56 : 噓 Amophis:一群__ __ 真可憐.... 05/25 19:01 : 噓 Amophis:poor old lady.... nobody loves you... >"< 05/25 19:03 : 推 springt:沒關係 我們不怕跟人比 不可憐的 :) 05/25 19:03 : → Amophis:聽說被人告妨害名譽 這樣會有前科耶 以後怎麼嫁 @@ 05/25 19:04 : → Amophis:阿~ 反正妳也沒懸念了 ...無所謂XDDDDD 05/25 19:04 : 噓 Amophis:真可憐 快要變前科犯了 唉....網路亂罵人的下場 05/25 19:08 : 噓 Amophis:壞人終究是有報應的 自作自受 真是痛快! 05/25 19: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60.157
jamesyu545:板凳 雞排 無糖波霸綠 準備好了 05/25 19:24
※ 編輯: Amophis 來自: 218.210.60.157 (05/25 19:35)
moknaa:樓上害我肚子餓了..烤肉串 05/25 19:37
jamesyu545:板凳 雞排 無糖波霸綠 準備好了 05/25 19:24
※ 編輯: Amophis 來自: 218.210.60.157 (05/25 19:35)
moknaa:樓上害我肚子餓了..烤肉串 05/25 19:37
laindy0206:又有的吵了~~~~~~~~~~~~~~~~~~~~~05/25 19:38
Amophis:吵吵架是OK的 但未經查證隨便罵人男蟲 這叫加重誹謗罪05/25 19:39
Amophis:不信的話3F可以試試~ 夠聰明就躲遠一點.....:D05/25 19:39
Amophis:我的律師明天會把那篇文章跟推文列印出來 上法院提告05/25 19:40
laindy0206:我覺得很奇怪,你隨時火力全開的樣子05/25 19:41
Amophis:所以其他沒事的網友就閃遠一點 不要掃到風颱尾05/25 19:41
HScarpetta:老板炒飯來一盤!!05/25 19:41
laindy0206:我不過說句又有的吵了,你就說不信可以試試看05/25 19:41
laindy0206:我是有罵你男蟲嗎!!!!無聊!!05/25 19:41
Amophis:本來是鬥鬥嘴我是覺得還好 不過今天有人寫信跟我說05/25 19:41
laindy0206:老實說那天過完招我就知道你大概是怎樣的人05/25 19:42
laindy0206:所以後來就都看看而已。剩下哪些人在跟你吵你自己清楚05/25 19:43
laindy0206:阿!!不要一副懂法律很了不起的樣子!!05/25 19:43
laindy0206:至於有人寫信跟你說什麼,我一點也沒興趣!!05/25 19:44
Amophis:所以呢 你要試試嗎 學她也來罵一句阿 不敢的話就滾吧05/25 19:44
Amophis:不知道誰那天說要閉嘴的哦 怎麼著 忍不住又跳出來了?05/25 19:44
cc88:我比較想知道你怎麼知道某人沒結婚生子啊 之前發過文被噓 我05/25 19:45
Amophis:控制不了自己嗎? ^^05/25 19:45
laindy0206:你不用激我,我是不會中計的!XDDDDDDDDD~~~~~05/25 19:45
Amophis:都有好心網友寫信跟我講阿 可能得罪太多人了吧05/25 19:45
cc88:一直以為這邊大家都結婚生子了... 05/25 19:45
shameonyou:今天有人寫信跟你說啥....05/25 19:46
Amophis:所以呢 妳要講什麼 還是你也想要有前科 很歡迎哦05/25 19:46
laindy0206:XDDD~~我那天說到做到閉嘴了阿!今天是今天~乖~05/25 19:46
Amophis:有人寫信跟我揪團告官阿 寫什麼 團結力量大05/25 19:47
laindy0206:都說你不用激我,我是不會中計的!XDDD~05/25 19:47
cc88:喔原來~05/25 19:47
Amophis:正所謂人人得而誅之 爽!05/25 19:47
HScarpetta:無聊05/25 19:50
Amophis:對! 怎麼樣?05/25 19:51
HScarpetta:不怎麼樣,釣魚有趣嗎?05/25 19:52
Amophis:釣魚不有趣 我不會釣魚 但伸張正義 懲罰壞人 很爽!!05/25 19:53
Amophis:看到只會躲在網路後面自以為是的人在檢察官面前求情 讚!05/25 19:54
HScarpetta:你在剛剛上面的推文和釣魚沒兩樣05/25 19:54
Amophis:什麼釣魚? 我不懂 我沒去過海邊釣魚~05/25 19:55
doze:( ′﹀‵)/︴<>< <>< <>< <>< <>< <>< <>< <>< <>< <><05/25 19:56
Amophis:我只有跟學長去釣過蝦~ 真的沒釣過魚~05/25 19:56
HScarpetta:你的國文老師可能有點感傷 科科05/25 19:58
Amophis:怎麼個感傷法? 不懂您的意思? ^^05/25 19:59
Amophis:可以解釋得更清楚一點嗎? 05/25 19:59
HScarpetta:我可不是你的國文老師,教學要收費的^^ 05/25 20:00
bbeibbei:本版有開放噓文 05/25 20:00
Amophis:謝謝樓上幫低調05/25 20:01
egypt1219: 05/25 20:16
Amophis:謝謝樓上幫低調05/25 20:24
makoto520:這就是現實,這就是社會。05/25 20:31
cacawu:你哪有法律追訴權你以為你檢察官嗎?05/25 20:45
cacawu:我壓不起訴處份~!!!!下好離手唷~05/25 20:47
redddd:你哪位??05/25 20:48
tsutaS:男蟲是什麼???有哪位高明界定一下原PO的行為和男蟲等號?05/25 20:48
redddd:長得像小組長的板主在哪裡????05/25 20:50
laindy0206:男蟲是指專利用網路做壞事的男生嗎??05/25 20:50
assunny1012:希望你住台北國 士林地院轄區 這樣就有機會看到您了05/25 20:53
akatyan:看的好開心 感謝原PO XD05/25 21:00
akatyan:雖然看沒懂你想講什麼05/25 21:01
MerryMe:( ′﹀‵)/︴<>< <>< <>< <>< <>< <>< <>< <>< <>< <><05/25 21:03
gobbynya:唉05/25 21:06
dearyl:唉...05/25 21:13
kccerica:無聊05/25 21:16
DrunkInDream:我最討厭滿口法律追訴權的廢物了05/25 21:16
im3m:是說大家來這板 不就是看看文章推文聊天...@@"05/25 21:18
rehtra:也有些是跑來騷擾女生,強要人家電話的05/25 21:35
Winggy:( ′﹀‵)/︴<>< <>< <>< <>< <>< <>< <>< <>< <>< <>< 05/25 21:38
rehtra:要不到電話就惱羞成怒,真可悲 05/25 21:49
longloveyu:笑死人了XD~~~~~05/25 21:52
lovesophie:此地無銀三百兩05/25 21:56
IanPolice:我一個警察也想噓05/25 21:56
chimoon:我現在只關心起雲劑,不想在這裡隨人起舞...(飄走~)05/25 21:57
IanPolice:我覺得amo 說人家唱雙簧也有誹謗疑慮05/25 21:58
rehtra:起雲劑沒問題,有問題的是塑化劑05/25 22:02
amberyen:告就一定告的贏嗎?法院你家開的?真那麼容易受傷、被侵05/25 22:10
secret7710:很猛~因為每次人家人身攻擊我~我會想告~可是都懶得告05/25 22:10
amberyen:害、幹嘛上網?回火星比較安全喔05/25 22:10
secret7710:但是....你幹嘛警告大家啊....XD這樣一定被噓啊05/25 22:11
winniehsieh:這是..對號入位? ?_?05/25 22:13
icefeeling:發問:男蟲的解釋?(╯▽╰)∕05/25 22:19
tivo:這篇灰颯颯 看無..感冒發燒頭好暈,抱著貓咪睡覺去....05/25 22:21
elphie:怎麼還在戰 早該下檔啦(昏)05/25 22:23
kathylan:媽 我在這!!05/25 22:24
abcde5872:好威喔!!!!05/25 22:26
bloodman:你超厲害的!05/25 22:31
m9100612:無聊 05/25 22:32
xyz60012:( ′﹀‵)/︴<>< <>< <>< <>< <>< <>< <>< <>< <>< <>< 05/25 22:38
hhaahh:只能威這個而已...... 05/25 22:41
crassa:.... 05/25 22:42
tatsumi:好威好威 好怕好怕05/25 22: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3.114
Amophis:你算比較聰明的 因為你講話一直沒什麼重點也沒營養  05/25 19:43
Amophis:所以你沒觸法 ^^ 05/25 19:43
AOLSHARFE:板主在嗎? 這時候覺得教母滿理性可親的 05/25 19:58
egypt1219: 05/25 20:14
egypt1219:推~噓錯~ 05/25 20:15
skat:沒觸法總比浪費自己和其他人的時間強XD 喲呼~ 05/25 20:20
nanahiei:罵人沒營養應該也可以告了吧?老闆......章魚小丸子大的 05/25 20:28
Amophis:講話有沒有營養是可受公評的 所以不行告的 ^^ 05/25 20:31
Amophis:法律常識再加強!!! 05/25 20:31
Amophis:隨便罵人網路男蟲卻是不行的 這是屬未經查證批評私德 05/25 20:32
nanahiei:是不是男的,是蟲還是人不能被討論喔?受教...... 05/25 20:34
shameonyou:anna版友那句應該不能告吧,她也沒有特別指誰... 05/25 20:35
fengaujiun:難說 聖潔的 都可以因為"噓文"告人了 還是箭頭好了^.< 05/25 20:35
shameonyou:可是聖潔的,算是指名道姓了吧XD 05/25 20:36
Charlene:什麼是男蟲啊? 05/25 20:42
Charlene:本篇貼的網頁是要告訴我們什麼呢?我都看不懂。 05/25 20:44
carrieC:那是和需要的人分享,Ch大不要緊張,沒看懂就算了別在意啦 05/25 20:53
assunny1012:教母只是推行雙姓跟各顧各的家阿 不可相提並論低 05/25 21:02
tsutaS:看這篇發現....AM大突然緊張得莫名其妙耶 05/25 21:02
tsutaS:這篇網誌是否勾起他的某些痛苦?好可連 05/25 21:03
Hannie:印象中 不是根本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事嗎? XD 05/25 21:27
cacawu:誰說講話沒營養不能告^^..我壓可以唷>.^y 05/25 21:27
cacawu:就有人用錯了啊~在對照他個人的本篇第一句話~ 05/25 21:28
assunny1012:追訴權是檢察官的 人民只有自知悉起6個月的"告訴權" 05/25 21:28
cacawu:如果他是檢察官在說吧~小它百姓誰有法律追訴權真有趣~ 05/25 21:29
assunny1012:檢察官都很忙的 哪有閒功夫掛PTT 05/25 21:30
lovesophie:m道長是在備份,要告就要告到底,可別心軟啊 05/25 21:57
ckshmacaca:「講話沒營養」屬於意見陳述,不涉及事實,應該無法告 05/25 22:03
cacawu:不一定只有刑庭能走啊A_A~m道長要是無聊可以自己走另一庭 05/25 22:20
icefeeling:說人講話"沒營養",算不算毀謗啊?@@/ 05/25 22:21
cacawu:而且刑庭這東西過不過關應該是看上場的人功力也有一半 05/25 22:22
icefeeling:這樣要看律師吧!該花多少錢呢? 05/25 22:23
cacawu:M道長應該不需要額外請律師吧???? 05/25 22:24
icefeeling:所謂的花多少錢,是說被告(茶) 05/25 22:26
cacawu:行情價應該五萬吧~反正這種小案件請律師很歡樂XD散散財也好 05/25 22:27
im3m:題外話 之前去聽一個講座 主講者是律師 她開玩笑說 現在資訊 05/25 22:38
im3m:很發達 民眾都能自己寫訴狀(?)跑程序 害他們少接很多小案 XD 05/25 22:39
im3m:不過 也不是請律師就會打贏官司的說 也有打贏但二敗俱傷的例 05/25 22:39
rehtra:有強要我電話的傢伙說有絲被秀價碼的律師介紹給我呢 05/25 22:40
rehtra:還給我帳戶,要人家匯款哩 05/25 22:41
rehtra:結果要不到我電話就.... 05/25 22:41
cacawu:樓上恐嚇得利和詐欺得利你要哪一個? 05/25 22:42
cacawu:這個可能就換有人要緊張了~這比公然侮辱和誹謗有趣呢!! 05/25 22:43
cacawu:律師挑得好不好很重要~不過如果沒救就看律師能降低多少傷害 05/25 22:46
rita0916:到底什麼是網路男蟲 好想吃到喔 05/25 23:07
rita0916: 知道 05/25 23:10
pacs:我想不好吃吧 XD 05/25 23:11
Abbyabbie:樓樓上的推文讓我笑惹,好適合當簽名檔XD 05/25 23:28
DrunkInDream:你又怎麼知道他沒有查證了..我之前換個ID,某個搭訕過 05/26 00:10
DrunkInDream:我的淫賊就義正詞嚴地跟我說他名聲很好,從不亂搞.. 05/26 00:10
DrunkInDream:其實大家私底下都在傳他亂摸一起出去女版友的事 只有 05/26 00:11
DrunkInDream:他自己不知道 (攤手) 05/26 00:11
DrunkInDream:我還不好意思說他跟我的舊ID提出過亂槍打鳥的邀約呢 05/26 00:12
摸哪個板的女板友啊 記得去板務檢舉喔 或者直接提告比較乾脆 好像有些眉目了 ....... ※ 編輯: melodypiano 來自: 114.32.233.114 (05/26 01:46)
rattenn:Amophis:都有好心網友寫信跟我講阿 => 嘿嘿 大家小心發言 05/26 03:24
rattenn:想提省A大 好心網友的信是真好心 還是在挑撥你興風作浪 05/26 08:50
rattenn:自己想清楚一些 05/26 08:51
aqwe:稍微有人關心一下這麼HIGH 真是可憐 05/26 10:47
springt:樓上 你噓到道長了 05/26 13:03
dilson:戰吧 七彩霓虹燈^_^ 05/26 13:46
dilson:戰吧 七彩霓虹燈^_^ 05/26 13:56
springt:不要噓道長嘛 05/26 14:04
RickyOrange:講的好像自己是法官一樣 我也想有前科 你能幫我? 05/26 14:32
frommars03:沒有指名道姓 不會減損社會上對你個人名譽的評價 05/26 14:34
frommars03:並無公然侮辱或誹謗之問題 05/26 14:34
frommars03:亦即 Amophis這暱稱連結到的該人,名譽並不會因此減損 05/26 14:35
RickyOrange:噓到備份文 05/26 14:36
frommars03:因為除自己以外,沒有人知道這位暱稱後面是何人 05/26 14:36
frommars03:一般網路使用者無從推知對話指涉之對象為何人 05/26 14:37
frommars03:如果是在網路上謾罵某知名公司or知名人士 or"指名道姓" 05/26 14:38
frommars03:謾罵一個沒有名氣的普通人 才會有妨害名譽可言 05/26 14:39
frommars03:法律是要達成正義的目標,請不要拿來做為私人尋仇的工 05/26 14:40
frommars03:工具.......... 05/26 14:40
dilson:戰吧 七彩霓虹燈^_^ 05/26 14:41
assunny1012:法律小常識 前科的全名是-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記錄表 05/26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