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236638:認養是什摸 有點疑問 06/12 13:25
→ h1236638:收養 認領 都不是你想的這摸簡單 06/12 13:25
→ henryc:民法老師:認養是針對小動物,民法上沒有。 06/12 13:42
噓 Lunachen:好糟糕的建議 06/12 14:11
推 leprosy:不知道有沒有人作過研究,現在這種因應傳統家庭要求而結假 06/12 14:27
→ leprosy:婚的例子到底有多少? 06/12 14:27
→ leprosy:台灣的同志研究應該做一下這個議題 06/12 14:27
→ seay:請問「認養」是什麼東西? 06/12 14:31
推 seay:你的建議很糟,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同志追求的是什麼關係,並不 06/12 14:34
→ seay:是「想有關係」就行了,對同志來說,他們也想要一份平等的伴 06/12 14:35
→ seay:侶關係。你說的「認養」關係我真的不明白是指什麼?但是我看 06/12 14:35
→ seay:起來是一種很奇怪的、並非他們想要的關係。 06/12 14:36
推 ladyluck:我想他的說法是建築在目前台灣同性無法結婚,但是要讓同 06/12 14:39
→ ladyluck:性伴侶想有類似夫妻的法律權力義務關係,一種變通(鑽漏 06/12 14:40
→ ladyluck:洞)辦法吧。 06/12 14:41
推 seay:若是這樣,那所謂「認養」的意思是認他的伴侶為兒子或女兒嗎? 06/12 14:42
推 ladyluck:是的。我同志朋友講過類似的故事 06/12 14:43
→ seay:那如果是在保有婚配關係下,認養子女不需要配偶同意嗎? 06/12 14:44
→ seay:如果要的話,那也是很難的。 06/12 14:44
→ ladyluck:這我就不記得了,我好友混同志諮詢熱線時阿扁都還沒當上 06/12 14:45
→ ladyluck:總統XD,那真的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遠目) 06/12 14:45
→ drama:何必這麼麻煩,到荷蘭來結婚就好了,台灣啥關係何必理他? 06/12 16:45
→ drama:其餘其他什麼法律問題,乘還清醒的時候找律師公證全部白紙 06/12 16:47
→ drama:黑字寫清楚,就不用怕啥緊急時候無法決定了啊 06/12 16:47
→ jeansmith:leprosy大 為了父母跟家庭傳統觀念硬逼自己跟異性結婚的 06/12 17:31
→ jeansmith:很多 06/12 17:31
→ candyhill:就是在法律上變成義父子或義兄弟的關係, 06/12 17:37
→ candyhill:的確是在不能結婚的狀態下的變通方法. 06/12 17:37
→ candyhill:在這裡只是提供一個可能的折衷方法給需要的人參考. 06/12 17:38
→ candyhill:如果這樣可以讓故事中的父親不跟母親離婚,多少有幫助. 06/12 17:39
→ candyhill:母親是無辜的,離婚就沒有牌位了. 06/12 17:40
推 dnsb:去荷蘭結婚只能自爽而無實際效力.... 06/12 18:10
→ dnsb:在台灣,立遺囑效力其實也不高,只要人一死,一定是活人為主 06/12 18:11
→ dnsb:光從醫護人員會插管已經說過不想急救昏迷的病人就知道了... 06/12 18:12
→ dnsb:這就跟結婚那張只有什麼用一樣,在台灣法律不同意同性結婚前 06/12 18:13
→ dnsb:認養這漏洞,就有他存在的意義.... 06/12 18:13
推 leprosy:這個法律問題我不懂,能不能多說一點啊?? 06/12 18:24
推 moormoor:你講的認養是啥??民法上只有收養沒有認養, 06/12 18:26
→ moormoor:而且認養是子女關係,不是配偶關係,應該不是同志想要的吧 06/12 18:26
→ moormoor:更何況民法1072條有規定收養者要年長被收養者20歲耶 06/12 18:27
→ moormoor:如果是伴侶關係的同志,根本很難符合這種條件吧 06/12 18:27
推 trywill:請告訴我什麼叫認養??????我見識淺薄說??? 06/12 20:58
推 ladyluck:不過母親不願離婚也不見得是因為牌位啦 06/12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