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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業的板友提供了一項資料,分享給相同需要的人參考  法院實務多數認為子女扶養費的計算標準:  依行政院主計處每年所公布之全國各縣市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較為合理   參考資料:  http://win.dgbas.gov.tw/fies/doc/4.xls  一般而言由父母平均分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96.169
chengjiwei:沒要上法院就不急著找律師啊,有疑惑的話很多民代 11/27 10:34
chengjiwei:服務據點都有請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去請益 11/27 10:34
chengjiwei:決定要用協議離婚的話,書局賣的範本拿回來斟酌即可 11/27 10:35
NanFish:只想勸你他們的事別管太多 他月薪這麼高 這些事不致於不會 11/27 12:05
NanFish:自己處理吧 11/27 12:05
minna:沒有同仇敵愾吧?你會不會想太多 11/27 14:42
我是指原來多數人都跟我們一樣,對於女方開的條件感覺太誇張 成語用的不好XD
eienai126:是不是又有把柄被抓到 不然那麼離譜的條件幹嘛理他? 11/27 16:25
eienai126:不離不鳥就好啦 每個月就匯養育費給孩子就好 11/27 16:26
eienai126:之前盜領的為何不告?反正通姦兩人都有就算了... 11/27 16:26
eienai126:此男現任女友也可憐 一個男人連自己都保護不了 11/27 16:27
※ 編輯: roundoff 來自: 111.250.222.4 (11/2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