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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搬家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下次再看到,請馬上報警 妳婆婆已經構成 1.侵入住宅罪(刑法306)  未經你們的允許私自進屋,或者要求離去卻不離去都會構成  2.竊盜罪(刑法320)  偷走鑰匙拷貝或者偷走屋內財物都算 3.可能也有毀損罪(刑法354) 如果故意打壞妳家的東西 請「警察」與「法院」告訴妳婆婆住居隱私與個人財物是不容侵犯的 記得提告到底 雖然法院的判決最後可能只是拘役或罰金(對直系血親的寬減) 但也會有一些威嚇作用 跟妳婆婆說:「要見面就在法院見吧!」 有時候一個人的力量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請讓公權力介入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01.77
eva19452002:問題是她老公和公公肯嗎? 02/21 16:11
BMay:而且我猜,mai大可能會為了家庭和樂而罷手 02/21 16:12
iterator:沒必要這樣吧,也得多注意一下那些站在自己同邊親友的感受 02/21 16:15
BMay:可是如果不這樣,該如何對付這種不會不好意思和罪惡感的婆婆? 02/21 16:18
granter:講這個有意義嗎 告了 要離婚嗎 02/21 16:19
感覺有些人真的很忌諱法律耶,一點也不懂得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權利 有時候親屬間太多的問題,由公正的外人介入是可能可以獲得解決 因為親人太親,沒辦法去矯正一些問題的性格 更何況,這些罪都是很輕的罪,光檢察官那裡就可能不會起訴了(警察就先調解了) 因為大家對法律不懂,所以總是把自己搞得很退縮 但如果不嚇嚇她讓她知道行為的嚴重性,又怎麼可能改變自己的行為? 除非先生或公公有能力解決問題(有能力原po就不會想申請保護令跟一直搬家了) 我想請問,一再退讓,是要如何讓對方懂得「尊重」與「底線」?
granter:要讓先生永遠 背負 著 不孝罪名嗎 02/21 16:21
不孝嗎? 我認為提醒一個人「合法」的行為,矯正她偏差的價值觀 應該算是孝順吧:P 當然把她帶去心理治療也是和緩一點的方式啦 只是永遠都要懂得,當對方太超過的時候,是有最後手段可以用的
BMay:回樓上,為了不讓先生永遠背負不孝罪名,所以媳婦就該無止盡 02/21 16:21
BMay:地被婆家侵門踏戶嗎? 02/21 16:22
gaudi:沒有打人流血~警察看到家庭間的紛爭~通常都是來一來~勸一勸 02/21 16:23
granter:好阿 我完全贊成 報警處理 就大義滅親 管他公公 老公 看法 02/21 16:24
我看過勇敢的媳婦,面對未經同意就闖入的婆婆,直接找警察處理 婆婆才意識到,原來理所當然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
tompy:實務上不太可能真的這樣幹吧 02/21 16:24
granter:婚也離一離 一個人 更不用受到其他關係的影響 02/21 16:25
granter:反正已經上升到 你死我活的局面了 就勇敢切割所有關係 02/21 16:27
※ 編輯: ihihs 來自: 111.250.201.77 (02/21 16:35)
ciaomm:其實公公似乎有約束能力,M大可以跟公公溝通一下 02/21 16:39
fifi0828:婆婆就愛使大絕招: 大哭大鬧 好像遇到惡媳婦這樣XDD 02/21 16:40
blockcat:MAI桑好像在搬家的時候有叫過警察喔? 02/21 16:41
artning:今天在某板讀到: 理性的存在是為了維護脆弱的情感 02/21 16:42
artning:隨心所欲在人際關係上是有所限制的,愈是自己愈應如此 02/21 16:43
artning:M大的婆婆已經很嚴重地侵犯界限了 02/21 16:44
AOLSHARFE:我倒是覺得可行耶 在門口和家裡裝監視器 罪證確鑿的話 02/21 16:45
artning:希望下次M大能更堅定地守住界限,這才是維繫與先生, 公公 02/21 16:46
AOLSHARFE:不管告不告得贏 讓婆婆一亂來就跑一跑法院 02/21 16:46
AOLSHARFE:不失為一個辦法 多的是 家裡面不管的 就讓外人來管 02/21 16:46
artning:小姑之關係的正確作為。M大加油 02/21 16:47
shihyajulia:推這篇!! 說的是真的! 公權力介入囂張的人才會知道錯 02/21 16:56
ShiningRuby:警察不會勸說原po不要跟婆婆計較嗎?我遇過開BMW的人酒 02/21 17:38
ShiningRuby:駕追撞我,警察來了竟然對我說"他開BMW修起來比你貴,你 02/21 17:39
ShiningRuby:就不要太計較了"從此以後我就不相信警察了 02/21 17:39
kutkin:先生不想不孝,那就是對人不仁,對妻無愛 02/21 17:53
queenkris:樓上...M大先生自己知道婆婆的脾氣 不是先生的問題! 02/21 18:04
kutkin:知道卻不切割,那就問題。 02/21 18:16
kutkin:我是回應granter:要讓先生永遠 背負 著 不孝罪名嗎 02/21 18:18
Urmila:合法,但是不合台灣的情理,這樣做,一定上電視 02/21 19:10
PEIRON:其實只要跟其他姻親偷講好: 我嚇一嚇媽,不會真的讓他坐牢 02/21 19:15
PEIRON:然後報警、上法院都照樣,萬一真的不小心告成 02/21 19:16
PEIRON:再看能不能請法官罰金就好XD 02/21 19:17
maiangel:罰金又不是到我口袋裡...... 02/21 19:46
lauramoon:mai大說話了,而且我覺得以婆婆的個性,警察一來 02/22 01:20
lauramoon:肯定會躺在地上扭動翻滾撒潑,比這不是肯德雞還冏 02/22 01:21
blockcat:翻滾吧,婆婆XD 逃…… 02/22 02:40
PEIRON:重點不是要賺罰金呀~ 嚇嚇婆婆而已嘛 02/22 09:30
leprosy:這樣告下去搞不好家人覺得生病的是原波 所以要三思啊 02/22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