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sgreta:補充說明的好清楚喔 XD 原po根本就是不敢擔責任 05/06 23:31
: 現在我是一面留著眼淚一面打鍵盤
: 徬徨無助的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整件事情
: 事情的開始.....
: 我跟女友認識三年,期間女方家人一直對我不錯
: 服役期間也受到對方很多的照顧,工作後我們兩個也已結婚為目標
很感謝你們的照顧啦,雖然好處都拿了,但是…
: 不過就在年初女友意外懷孕(已有防護措施,但還是....)
所以不是我的錯。
: 我也安撫女友說我一定負責
: 前兩次交涉之後,女方家中提出的條件是
: 1.先訂婚
: 2.訂婚婚後立刻公證
: 3.小孩出生後立刻補辦結婚儀式
我是很有誠意的,不要懷疑我,但是…
: 由於我家裡是傳統的家庭,父母均告誡我今年29不能嫁娶
: (預產期為11月中 我明年二月才過生日)
: 我也告知女方對方父母
: 但我與女友及女方家人一開始的認知,認為公證只是行政上的程序
: 並沒有祭祖 過火盆 掀頭紗等民俗程序
: 所以我也答應對方,可能是兩方對結婚嫁娶的認知有差
我是很有誠意的,我(口頭上)也是站在女方那一邊的唷,可是…
: 今天我與家人到女方家中拜訪,期間還都很順利
: 我家裡也說我今年29不能嫁娶 結婚要等明年
: (我家對結婚的定義是包含公證 ,今天拜訪後我爸有去問過命理師)
: 事件就此爆發
: 女友的家人知道此事極不諒解,我家人也採取強硬態度
: 現在我們就像兩片夾心餅乾,夾在中間
都是they的錯,they堅持。
: 女方觀點認為我應該給女生保障,不應該讓她挺著肚子還沒給他名份
: 但我表示我一定負責,該給的一樣也不少,今天剛從台中趕回
我很有誠意,我是(口頭上)站在女方那邊的,但是…
: 我就拉我媽去一起去看鑽戒
媽媽幫我看就好了,媽媽比較懂,媽媽會處理(作者憤怒的os:那你下次幫你女友挑內衣
要不要乾脆帶你媽一起去挑就好了,反正女友想要什麼款式,基本不是很重要)
:後來女方來電後,我媽也怒了,拉著我就走
媽媽你要去哪裡,不要丟下我,嗚嗚…
: 我家人的觀點認為,不希望因為這個民俗禁忌成為以後我們婚姻的陰影
: 我家蠻疼我的只是希望我們可以平順,不希望日後遇到不順
: 然後怪到這件事頭上。
都是they的問題,they堅持。
: 女友家中態度也很堅決,如果不立刻公證,他媽就會拖著她去婦產科處理掉
都是they的問題,they堅持。
: 我想小孩是無辜的,而且現在也已經成型了,我盡全力想解決這件事情
小孩跟我一樣都是很無辜的,都是they的錯
: 天可憐見 但無可奈何 禮教殺人
我好可憐喔,哭哭
: 我家人態度也強硬,表示如果女方這樣做 我們以後就不要來往
怎麼辦,都是they的錯。崩潰了…
: 叫我在去尋覓其它緣分
: 現在我真的想衝出屋外大喊
崩潰…
: 誰可以幫幫我,有民俗專家跳出來幫我家人開導一下嘛?
: 站在父母保護小孩的立場
我覺得這邊應該是指,雙方父母保護男女主角的立場
因為看不出除了崩潰以外,原po有任何強硬的作為保護自己小孩
: 站在兩人相愛的立場
: 我只能說現在的我真的很無助
: 萬一明天女友母親真的帶她去打胎
: 我想她也會崩潰.................
你自己就先崩潰到不能處理事情了,設若嫁娶成功了
以你們家這麼「貓毛」的處理方式,你可能兩三天就要崩潰一次
你要不要試著去問戶政事務所,
雖然不是很確定,但我印象中,
現行法規,到戶政事物所登記結婚
其實不需要戶口名簿也是可以登記,只要找兩個公證人
填妥表格(戶政所網站均可下載)
然後填寫一張「通知(或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申請書」
聲明因不願或不便提出戶口名簿
反正伸頭一刀縮頭一刀(得罪父母或失去女友及孩子)
請你爽快的選擇當個媽寶,或是當個男人
不需要在這裡誇示自己的悲憤,人生沒有那麼多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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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59.231.77
幫原po把一些闕字補完,這樣版友更清楚看透你心裡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