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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家的錢要怎麼花是人家的事 1.1 如果你也是外籍新娘,一百萬是所謂的買斷費, 那我想婆婆應該也會比照辦理 2. 想要什麼請自己賺錢買 2.1 請不要覬覦他人財產 2.2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2.2.1 如果有能力,就自己換台車開 2.2.1.1 如果連出錢的能力都沒有,後續維修很貴很花錢的。 3. 不要婆婆沒有把她的錢花在你身上,就講那句:「我希望婆婆多存些錢在身上。」 3.1 不管她有沒有掏錢給你們夫妻,你先生都有義務掏錢孝敬她 3.1.1 也就是說就算她把身上的錢都花光,你們還是有義務維持她基本生活所需 4. Justice as Fairness 4.1 要不要從頭到尾檢討一下所謂的公平? 4.2 就你小叔條件比較差的狀況,你婆婆多給他些,那也是種公平哦。 4.3 公平不是所謂的都給一樣才叫做公平。 4.3.1 不然你老公比你小叔多出生了那麼多年,也多花了很多錢。 4.3.1.1 都成年了,而且都成家立業了,都不該拿了。 5. 成家立業了,請為自己負責 5.1 如果有什麼慾望清單,請自己賺錢攢錢買 5.1.1 也就是不要去肖想他人買單 --- 本日又太閒了 ※ 引述《ZZ27 (H2O)》之銘言: : 我是嫁給大兒子 : 當初我們的婚禮 婆婆要給聘金36萬 : 但我媽認為不希望是賣女兒的想法 : 所以全數退還 : 我先生的弟弟---小叔(35歲) : 外貌上比較不優 挺胖的 而個性又偏執固執 : 說話常得罪人 對女生不貼心 : 所以相親多次都沒結果 : 婆婆非常擔心我小叔的婚事 : 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他兩個孩子都成家 : 最近才知道 婆婆曾給小叔100萬娶大陸配偶 : 當時小叔說要在大陸女方那邊也要辦喜宴 : 加上親戚的機票錢 還有給女方的金子 聘金...等 : 後來那大陸籍的配偶只是閃婚就跟她前男友跑了 : 錢也花了!1百萬就這樣燒掉了... : 聽到這消息 覺得心裡還是挺不平衡的> < : 如果不知道 就不會那麼介意 : 小叔若是靠他自己的收入娶妻 : 那真的很值得同情(不過也要怪他識人不淑) : 請問我該怎麼釋懷我的心情?? : 錢雖不是我的 但我覺得婆婆對兩個孩子不夠公平 : 當媽的 當然是比較會擔心匱乏的兒子 : 那我們這些必須自立自強的 : 是不是就活該倒楣 什麼都沒有?? : 現在我和我老公 連車子都開我娘家的20年老車 : 也沒自己的房子 : 我很想當個壞媳婦 希望我老公向她媽媽開口 : 但老公覺得不該像弟弟一樣 跟父母開口 : 他會覺得自己很沒用的感覺 : 但我希望的是一個公平!超悶的! -- ‥ . ╭╮┌╮ .. ▁ o ╭───╮ ζ ┌┬┬┐┌┐∣∣╭──╮.. /\! │撿肥皂∣ ο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16.219
LisaShie:這論文式的數字階層也太帥了~~ 07/02 14:26
sony577:為甚麼<婆婆>把身上的錢都花光,<媳婦>還是有義務維持 07/02 14:37
sony577:<婆婆>基本生活所需??? (不懂!!!) 07/02 14:37
sony577:這樣的婆婆<凹很大>喔!!! 07/02 14:38
dorakao:她說的是先生有義務 妳在跳針什麼 07/02 14:45
pychang:同意一樓,有在看論文的感覺 :P 07/02 14:45
sony577:原來...生到兒子 錢就可以盡量揮霍 <免費養大的媳婦>就會 07/02 14:46
sony577:<自動>無止境提供<人力/服務>??? 07/02 14:46
To sony577 請打住,你腦補太嚴重了。 3.1 不管她有沒有掏錢給你們夫妻,你先生都有義務掏錢孝敬她 孝順婆婆是先生的義務,請你不要腦補成媳婦也要做哦。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14:47)
althea0724:教母完全聽不懂別人說的話耶... 你要別人聽懂你的,你 07/02 14:47
althea0724:最少也搞懂別人想說什麼吧... 07/02 14:47
sony577: 3.1.1 明明是寫: <你們>還是有義務維持她基本生活所需 07/02 14:47
Redwing13:某樓連國文閱讀能力都有問題..3.1『先生都有義務掏錢孝 07/02 14:47
Redwing13:敬他』,這麼簡單的中文也可以解釋成媳婦有義務 07/02 14:48
對了,維持基本生活開銷那是法律規定的, 我印象中如果老公還沒葛屁,媳婦有錢的話, 老公跟媳婦是視為同一個家庭,這個家庭如果有餘裕, 還是不能看著婆婆餓死的? 法律部分我不太熟習,所以有請法律魔人!XD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14:50)
Redwing13:還有民法第1116條第1項第6款夫妻之父母,如果無前順位 07/02 14:51
Redwing13:之受撫養人...扶養義務人是要養夫妻的父母的. 07/02 14:53
Redwing13:民法第1116條及1116條之1麻煩看一下 07/02 14:54
sony577:若是婆家有<凹人>嫌疑 當然就是只能<離婚>切斷關係!!! 07/02 14:54
althea0724:教母會不會是高義假扮的@_@a... 07/02 14:55
sony577:很多<離婚>應該都是這樣來的.... 因為女人覺得這婚姻關係 07/02 14:55
sony577:是<被凹>的結果...... 07/02 14:55
sony577:不管是<情感被凹> <家事被凹> <婆家事被凹> 太多的<不爽> 07/02 14:57
Redwing13:記憶錯誤 我記得夫妻之父母是相連的法條,但正確是民法. 07/02 14:57
sony577:總合是<被凹> 當然是要<離婚>囉~~ 請<男人自己去吃自己> 07/02 14:57
Redwing13:1115條及1116條,非1116條及1116條之1 07/02 14:58
sony577:對了 還有<生小孩被凹>... 07/02 14:58
Redwing13:有關夫妻之父母扶養與受扶養之順序規定於此 07/02 14:59
sony577:以後的世界 是男人<過剩>....嗯 爛條件的男人 只能滾蛋... 07/02 15:00
yiro:嗯...我今天好像被凹了"寶寶千日關" 還在想要怎麼解... 07/02 15:00
x221320:教母你夠了沒?我覺得你有點可怕耶!活在自己的空間裡 07/02 15:01
sony577:還有很多男人搶當<好男人>~~ 07/02 15:01
sony577:沒辦法啊... 不當<好男人> 就沒老婆啊~~ 07/02 15:02
benfrog:教母請問一下女生不能被凹。那凹人呢 07/02 15:03
frost529:前幾天殺了女大生的人也是活在自己世界 這種人沒資格生存 07/02 15:04
sony577:10郎搶7妹 另外3個男的沒辦法搶到! 07/02 15:05
benfrog:媳婦一直想著要老公去跟婆婆要錢……教母怎解 07/02 15:05
sony577:反正喔... <天底下沒白吃的午餐> 要人孝順: 錢要先準備好 07/02 15:06
sony577:不可能不出一毛 還能<凹人>做事啦~~ 未免想太美~~ 07/02 15:06
sony577:現實是<殘酷>的! 別等到那天 喊救命 沒人鳥~~ 07/02 15:08
sony577:尤其 世界各國都有一個傾向: 老年才辦離婚 男人都自身難保 07/02 15:08
cedric2000:教母我覺得你變了 以前提倡雙姓 就算沒有言之成理 至少 07/02 15:10
cedric2000:言之有物 現在我真的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 07/02 15:10
sony577:重點是 做人不要<凹來凹去>的心態 否怎則 前凹與後凹 只是 07/02 15:12
sony577:<剛好>!!! 07/02 15:12
dorakao:我想要前凸後翹 該凹的凹 該凸的凸 07/02 15:13
sony577:今天 若媳婦能<凹婆家> 那也要怪婆家為何要將<媳婦外人> 07/02 15:13
cedric2000:張大春說的對 一個字看久了就不像那個字了 07/02 15:13
sony577:引進門??? 這不是<危險>動作嗎??? 07/02 15:14
sony577:自己要讓<敵人/外人>入侵進來 才在怪<外人干政>??? 不會太 07/02 15:15
fullmooncat:好好一篇文被推文毀了一大半~我也想該凹的凹該凸的凸 07/02 15:15
sony577:<遲鈍>了些嗎??? 07/02 15:16
sony577:真好玩~~ 原來大家都只會<揀自己好處的講>~~ 07/02 15:17
sony577:眼光只看<短處> 不看<遠處/後果/後遺症>??? 07/02 15:18
版規二裡頭 *請板友勿在他人文章裡,以推文與其他板友相互爭論,『請尊重發文作者』。 經板主推文勸導後仍持續爭論者,記點一次。並視情形加重責罰。 你自己讀錯看錯,請不要再爭論了,請自重。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15:20)
sony577:做事/<娶>妻是不用想<後果>的??? 07/02 15:20
tivo:我只覺得教母是無限跳針的機器 07/02 15:21
eternia0920:推你的條列整理 簡單易懂一目了然 酷! 07/02 15:22
yukina23:很煩耶,一直跳針又<><><><><>,講不聽喔 07/02 15:22
imagiiie:板主在哪 該挑水清理戰場了吧 07/02 15:24
dorakao:凹凸凹凸凹凸凹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凹凸 07/02 15:27
dorakao:除了魚類 城牆也來了 07/02 15:28
sevenqueen:樓上XDDDDDDDDDDDDD 07/02 15:28
對於凹凸行為,本山人只能解釋為 1. 自己無能力處理現實狀況的問題 1.1 所以他只能在網路上不停地想要洗腦 1.1.1 看看洗腦久了能否大家都同化 2. 有些事情要靠自己努力的 2.1 自己努力,也做到,才會得到別人的尊敬 2.1.1 打打嘴砲誰不會?說到底是有沒有能力真的做到。 3. 結案,天氣那麼熱還在那邊 >><<>><< 3.1 如果你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abab,還會比較多人理你。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15:41)
misscool:什麼鬼,婆婆凹媳婦,怪婆婆,媳婦凹婆婆,還是怪婆婆 07/02 15:43
misscool:教母,都給你說就好啦 07/02 15:44
seay:所長好久不見:)有沒有護教聖使要出來說教母有跳針的自由? 07/02 15:46
klll:嗨教母,想傳教要先讓人家敬佩你啊,現在是讓人看笑話了 07/02 15:47
wilo:seay, 好久不見 :) 07/02 15:47
wilo:不看清內文就在那邊跳針,才是紛爭之所在。 07/02 15:47
klll:不過我已經練好忽略<<>>>><<,多來點笑話也不錯XDDD 07/02 15:47
wilo:提醒了以後,仍然沒用,才讓人無奈 07/02 15:47
其實還有一點很可怕,從以前看到一堆爭產狀況, 有些姻親會自動把婆家、岳家長輩的財產,當成遺產, 想說這樣是花到我以後可以享受的錢。 這真的是最可怕的心態, 長輩都還沒死,就在想這些。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15:50)
Doraemi:有577真的都超好笑,所長也很有幽默感! 07/02 15:52
color821:我覺得教母好有創造力,很適合去寫小說 07/02 16:00
lepidoptera:自我感覺超級良好啊 別人說啥都聽不進去的那種.. 07/02 16:00
LisaShie:所以說,吃相要好看一點~~頭腦要清楚一點~良心要大顆一點 07/02 16:00
leprosy:忽然以為回到兩年前的婚姻版 07/02 16:02
carolinecsz:嫁到對方家自動把婆婆的錢也當成自己的錢在關心不簡單 07/02 16:05
s851959:天氣已經很熱了,還要看到某跳針推文,好悲傷 07/02 16:08
prissy:很有條理,好像碩士論文喔,哈~~ 07/02 16:17
vegafish:推 07/02 16:22
aisha0318:內文跟推文真的好棒! 07/02 16:29
Melodylily:好精美的論文式說理 內容精闢 實為難得好文 07/02 17:54
saluawu:推 現在不知道為什麼越來越會直接忽視教母的推文 07/02 18:10
saluawu:整篇看下來就是會自動跳過 果然...有練還是有差的! 07/02 18:11
noiretblanc:我看叫母大概被老公給離婚了,才會離婚離婚講個不停,怨 07/02 19:03
noiretblanc:念大概跟貞子一樣深了 07/02 19:03
aymeric:這只是在每句話前面加上數字 根本不符合論文邏輯 07/02 23:00
aymeric:連話都無法好好打完的人 如何寫論文? 07/02 23:00
我建議您去找 Tractatus 翻翻看。 當然我只是借用他的形式而已。
Doraemi:我覺得他講得很好阿,比教母有邏輯多了 07/02 23:03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2 23:09)
janea0358:推 07/02 23:11
willy:就是解釋前文的話 要放在下一階層 列舉類則在同階層 07/02 23:34
lave70:論文格式嗎 07/02 23:44
SalDuar:推維特跟斯坦這兩位哲學家(誤) 難怪這格式看起來好眼熟 07/03 00:58
summeruse:有趣! 07/03 02:38
alex268:婆婆把身上最後一角都掏出來養胖小叔 原PO也要照顧她?? 07/03 10:14
alex268:抱歉耶 我不同意~~~~~可能您比較偉大不同凡人吧 07/03 10:15
維持基本生活開銷,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你不願意而可能讓他餓死,那就違法而已。
LMakoto:好酷的排版 07/03 11:21
LMakoto:所謂真正的公平可是要牽涉到極大的層面 07/03 11:23
Doraemi:而且如果婚姻變成平等的攻防戰...好像也沒什麼意思 07/03 12:09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2.116.219 (07/03 15:22)
alex268:所以認真的最雖啊 擺爛的可以拿錢 乖的不養還犯法的咧~~ 07/03 22:59
至少爸媽在小的時候沒有遺棄,那就有義務回餽讓他們不要餓死而已 ※ 編輯: wilo 來自: 61.228.32.39 (07/04 19:11)
loner:看到這條文有一整個還沒下班的fu....Orz 07/0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