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lyfar:那塊地好像還是公公的名字。錢沒還清過戶的話,銀行債權仍 09/06 22:16
→ flyfar:存在,到時候他先生錢花光了,銀行拍賣土地的錢不夠2900 09/06 22:16
→ flyfar:剩下來的債務可能就變成原po在揹。就算夠還清,在親友眼中 09/06 22:17
→ flyfar:原po會變成一個要求祖產卻無力守祖產的人。何必呢? 09/06 22:17
→ mayko:有設定的當然不要過戶囉...這種要過戶代書一般也會提醒 09/06 22:23
→ cindy761209:疑..我有個疑問,若土地是公公的名子...那未來就拋棄 09/07 00:34
→ cindy761209:繼承的話,是不是就沒事了? 09/07 00:34
推 HelenaK:這樣好奇怪哦~為什麼可以拿不是自己的東西去抵押借款? 09/07 08:38
→ mayko:限定繼承比較安全,兒子拋棄,孫子忘了辦..那債都是孫子背喔. 09/07 09:24
→ mayko:抵押不是自己名下的財產,要當事人同意吧,這去代款版問比較清 09/07 09:26
→ mayko:楚吧,所有權人沒同意應該不能辦理. 09/07 09:26
推 HelenaK:限定繼承也比較合情合理~拋棄的話就是一塊錢都不還了,我對 09/07 10:14
→ HelenaK:這種事情很反感,有借就應該要有還才對.... 09/07 10:14
→ Windcrazy:樓上說的不對喔! 限定繼承是可以拿遺產去還負債, 但負債 09/07 10:33
→ Windcrazy:超過遺產總額時, 也只需要把遺產全數交出, 差額不會要你 09/07 10:34
→ Windcrazy:負責... 拋棄繼承則是不管債務或遺產全都不要... 09/07 10:35
→ Windcrazy:另外, 拋棄繼承只對有辦的人有效, 沒辦拋棄的就無效了.. 09/07 10:36
→ Windcrazy:限定繼承的話, 則可以一次對所有有繼承權的人生效.... 09/0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