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rangem:開燈也沒東西呀~~~ 10/14 19:48
※ 編輯: H2 來自: 1.64.185.174 (10/14 19:49)
推 gc25:最後兩行很中肯 我相信每個有女兒的父親都不能接受這種女婿 10/14 19:54
推 Mollyh:對啊讓岳父請客絕對不是主因 岳父知道你們經濟不寬 吃飯出 10/14 20:36
→ Mollyh:錢是小事 只是原PO並沒有善待他的寶貝女兒才會拿這點出來鞭 10/14 20:36
推 Min70916:岳父請客也是疼女兒... 原po傻傻地就這樣吃人家豆腐 10/14 20:46
→ Min70916:人情債在該還的時候都是無法收拾了... 貪小失大 10/14 20:47
推 firefans:我覺得原原po的父母也是關鍵人物 10/14 20:55
→ Agneta:是說真要告是要告什麼@@ 之前夏天也說岳父要告,要告? 10/14 20:55
→ firefans:老婆整天在家面對公婆一定也受了不少委屈 10/14 20:56
推 Min70916:岳父應該只是心疼女兒 情緒化吧 告人等於糾纏不情 更麻煩 10/14 20:56
→ Min70916:同意firefans大 夏天的父母才是魔王.. 夏天不過是嘍囉 10/14 20:58
→ drama:要告的話,我只想到可以要求財產分配,以及遺棄(不給保母費 10/14 21:04
→ drama:拒絕扶養孩子等) 10/14 21:09
推 afria:誠心請問告哪條? 女兒自願讓人中出,做父親的又該? 10/14 21:12
→ blockcat:要告只能告棄養小孩吧 10/14 21:15
→ vickyshuchi:夏天傳給岳父母的簡訊絕對是被告的關鍵點,可是夏天很 10/14 21:18
→ vickyshuchi:刻意的隱藏了起來,說夏天聰明還真是聰明~~都只說對方 10/14 21:19
→ vickyshuchi:的言行為多,科科~~ 10/14 21:19
推 sharkimage:簽名檔XD 10/14 21:34
推 jingl:哪來的遺棄= =可以告啊,電視新聞看太多了吧(汗) 10/14 21:55
推 mtyc:只能打民事官司 要小孩撫育費吧 10/14 22:08
推 BMay:是的,就是可以討小孩的扶養費。民法有規定父母都有扶養義務 10/14 22:47
→ BMay:,而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以及小孩跟誰而消滅。 10/14 22:47
→ SKILOVEYOU:蓋完布袋就換你被告了,很適合當女方岳父無誤 10/14 23:17
推 noiretblanc:搞不好原原po的簡訊很有恐嚇意味,那就可以告了,不覺得 10/14 23:40
→ noiretblanc:他對簡訊的內容都避而不談嗎? 10/14 23:41
→ yukina23:我也覺得他到底傳了什麼都不敢講 10/15 00:04
推 cannalily:大概是要告協議書的內容吧?雙方都有找律師,以男方家極 10/15 05:41
→ cannalily:其自私的心態肯定是對小孩的所有扶養義務全部寫明不再負 10/15 05:42
推 cannalily:擔,説不定還要女方立切結之類的,岳父肯定爆氣的呀! 10/15 05:44
推 cannalily:推文説女方自願什麼實在有失厚道,小孩是活生生在那裡, 10/15 05:46
推 cannalily:爸媽都有責任,現在男方如果想切個乾乾淨淨,一毛不付, 10/15 05:47
推 cannalily:上法院也只是剛好而已。裁判離婚也有可能,還有財產分配 10/15 05:50
→ lily70: 也覺得他到底傳了什麼都不敢講+1 10/15 08:40
→ Min70916:講出來大概會被幹到飛起來 飛去月球了 10/15 08:45
推 kirchize:如果我女兒遇到這種事情,他就別想有好下場 10/15 11:16
→ moumoumou: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 拿錢出來對夏天一家最痛了 10/15 11:16
→ kirchize:以暴制暴,以眼還眼~~ 10/15 11:16
→ moumoumou:就說夏天大根本沒珍惜女兒 不然將心比心敢做得這麼絕嗎 10/15 11:17
→ moumoumou:天地間還是有報應這回事的.... 10/15 11:17
推 seay:夏GG的簡訊應該比岳父的更精彩啊( ′-`)y-~ 10/15 11:29
→ seay:故意隱瞞自己寄了什麼簡訊給岳父母,只說岳父寄了有恐嚇意味 10/15 11:30
→ seay:的簡訊過來,到底誰先恐嚇誰、誰的恐嚇意味比較重,恐怕要請 10/15 11:30
→ seay:檢調單位調查一下了。:) 10/15 11:30
推 eva77:樓上有八卦點喔...呵呵 10/15 12:48
→ eva77:樓上要不要出來對質一下呢 10/15 12:48
推 bestteam:一個老師除投資失敗或有不當嗜好外,在經濟上實在很難想 10/15 13:32
→ bestteam:像有必要過如此斤斤計較的生活 10/15 13:34
→ bestteam:更何況事主似乎也沒在外買房的打算,所以恐怕不適用貧賤 10/15 13:41
→ bestteam:夫妻百事哀,畢竟因其個性再多錢都可能仍會重蹈覆轍 10/15 13:49
→ blockcat:不過我也覺得夏GG他隱藏了許多婆家的問題和他自已的問題 10/15 13:54
→ blockcat:發言,這婆岳比好不平衡 10/15 13:54
推 BMay:回moumoumou,我甚至懷疑在一起的時候他跟女兒也不親,不然 10/15 21:02
→ BMay:立刻落話保母費只出到九月底、三個禮拜不聞不問...... 10/15 21:02
→ BMay:實在不像是個正常疼小孩的父親。正常人應該三天就會想女兒了 10/15 21:03
推 piyopele:保母費出到九月,真的蠻令人心寒的 10/15 22:59
→ piyopele:看不見小孩時,只想到趕快收回保母費 10/15 23:00
→ piyopele:實在不像是對待妻女,倒像是借住在他家的 10/15 23:01
→ blacksswan:回BMay,老婆回娘家三星期時,孩子在保母處,週末夏天GG有 10/16 13:37
→ blacksswan:接回來照顧,岳母來接小孩前一天,夏天GG有去保母處看孩 10/16 13:38
→ blacksswan:子,至今沒看到說什麼三星期不聞不問 10/16 13:39
推 EAUX:推~在這個年代20初的女生"背學貸+兼家教+住婆家".. 10/16 21:00
→ EAUX:這位老公感恩了... 10/16 21:00
→ EAUX:我好怕我的寶貝女兒將來如果遇到這種男人該怎麼辦>"< 10/16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