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onmsh:如果真的買了,那確實將會成為很可怕的未爆彈 10/30 02:02
推 akb49:原原波老公真的腦袋進水..除非真的凱到一千萬當零錢我沒話說 10/30 02:08
→ uwmtsa:如果她可以干涉老公賺錢怎麼花,那原原po的老公也能干涉老婆 10/30 03:57
推 izumikyouka:不同狀況硬套用同一標準才是削足適履啊 10/30 06:16
→ uwmtsa:不同狀況是說男女不同吧 10/30 07:08
推 jackeikuo:為什麼我會想到 "大事你決定, 小事我決定" 10/30 08:00
→ jackeikuo:"甚麼是大事還是小事我決定" :p 10/30 08:00
推 isaacc:非常同意。元PO如果腦筋清楚,就趕快在台北找房花掉這千萬 10/30 08:23
→ isaacc:至於老公,可能人家兄友弟恭感情很好啊,無須多加猜測 10/30 08:23
→ izumikyouka:一家是早已有車有房只是怕不時之需的存款不夠,花的也 10/30 09:10
→ izumikyouka:不是大錢。另一家是自己租房子卻想花大錢幫別人買房 10/30 09:10
→ izumikyouka:這種客觀條件上就天差地遠的狀況還硬要戰性別? 10/30 09:11
推 afria:推,這是未爆彈,未來不幸爆炸時,再講原則於事無補,一切 10/30 09:58
→ afria:就太遲了...家庭置產,無論夫或妻都有分,並不是閒錢隨意花 10/30 09:59
→ afria:的等級。 10/30 09:59
推 onedollar:原po年花12~24萬換得心靈愉悅,這位先生年繳約56萬房貸 10/30 10:03
→ onedollar:換得房子一棟,如果先生像原po一樣分擔家用,月存一萬多 10/30 10:03
→ onedollar:,付擔得起跟原po無異,實質還有房產 10/30 10:03
推 afria:這個房產一時三客是收不回來的,看得到吃不到 10/30 10:15
→ uwmtsa:那個花12~24萬的,有的比看得到還糟,咖啡機當擺飾?還佔空間 10/30 10:28
→ uwmtsa:買房產至少未來還有機會漲,不會用一個月就變垃圾白佔位 10/30 10:29
→ uwmtsa:客觀條件上一個是純消費一個是置產,推文反倒一面倒,好笑喔 10/30 10:30
→ uwmtsa:怎麼看,都是性別,或說是同樣人妻身份的認同感造成標準不一 10/30 10:31
推 afria:有機會漲也有機會跌,我在前幾篇有推文說過,南部買全新透天 10/30 10:47
→ afria:地坪30/600萬....用台北物價看南部千萬房產,恐怕會失真 10/30 10:48
→ afria:而且,我朋友買的不是很差的地段,更非最低價... 10/30 10:49
→ afria:這篇有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不合理的事情換了身分角度不會 10/30 10:50
→ moumoumou:除非好地段 不然不具投資價值 還不如買聯發科 10/30 10:51
→ moumoumou:要照顧家人前也先掂掂自己斤兩吧 10/30 10:51
→ afria:變成合理的。過於拘泥,沒有變通,自律則已,律人當慎 10/30 10:51
→ izumikyouka:u再怎麼好笑,那棟房子也還是直接送哥哥了,換得房子 10/30 15:31
→ izumikyouka:一棟?這真的比較好笑 10/30 15:31
推 ringcully:我買的不是垃圾,現在沒在用,不能代表以後不會用 10/31 00:09
→ ringcully:花1千萬買房,頭款至少要300,貸款700萬 10/31 00:10
→ ringcully:700萬的貸款,每月的利息錢應該跟我亂花的錢差不多吧 10/31 00:11
→ ringcully:怎麼看都跟我的狀況差很多@@ 10/31 00:13
→ ringcully:每年的房價稅和地價稅也是一筆 10/31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