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tyc (mttttttt)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閒聊] 老公的保護(原po)
時間Sat Nov 10 10:30:25 2012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板眾的同理心是很難捉摸的
: 一下子站在這邊一下子站在那邊
: 我比較好奇的是
: 板上這麼多的媽媽阿姨姐姐妹妹
: 有幾個人能在26歲時對一個15歲偷自己內衣褲的男孩仍然以禮相待
: 還會很無私的去考慮這孩子成長背後的辛酸可憐
: 還是說只會有單純離他越遠越好的念頭?
: 站乾岸看河漲總是輕鬆容易
: 事情臨到頭上恐怕又是另一個樣
我個人認為
(不一定符合大家的想法)
倘若今天原po上來只是抱怨偷內衣事件
相信一定一堆人會同情她
也要她遠離小孩
因為這位青少年看來已經失控
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沒人知道
但是很不幸的(?)
原po鉅細靡遺地告訴大家
1.父親是先拋棄小孩三、四年,失去監護權
2.小孩急切想與父親同住
3.小孩只是與他們相處幾次,原po就要先生二選一
4.小孩做出失格的事情,父親完全沒問原委,就連夜搬家搞失蹤
5.她終於擁有三人小家庭,那小孩不能來打擾
6.先生很有肩膀
呃......所以大家責怪的應該是以上六點
而不是她怎麼沒原諒小孩
不過結論依舊一樣:
在經歷"又被父親拋棄"的痛苦之後
那小孩會做出什麼事情沒人知道
只能問蒼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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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給予小孩祝福嗎??(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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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78.243
推 leprosy:選項應該是(Y/N)吧! 我選擇Y 11/10 10:31
推 Agneta:Y 11/10 10:37
推 ladyluck:推,其實就是這樣。 11/10 10:41
→ mtyc:選項是對的,我不接受N 11/10 10:44
推 imoimo:我無法理解只看到偷內衣卻忽略其他點的人是在想什麼..... 11/10 10:45
推 Fuong:個人選擇個人擔 至少我不會將自己的婚姻搞成這樣 11/10 11:13
推 mia412: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11/10 11:14
推 PRAM:別人吃麵一堆人在喊燒 (茶) 11/10 11:33
你不如說網友都住海邊
這樣更貼切
※ 編輯: mtyc 來自: 122.118.78.243 (11/10 11:39)
推 sevenqueen:我認真覺得要炫耀前還是認真思考一下這種事情有沒有人 11/10 12:12
→ sevenqueen:會贊同吧 不然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到讓人作嘔 11/10 12:12
推 longloveyu:推 11/10 12:19
→ sakoakihisa:他自己要把麵端來給大家吐口水...怨不得人 11/10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