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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合不勸離, 是希望你做出"分開"的決定前再三思一下 真的不抱希望了, 那我們來談"分開" 看了你的兩篇文章, 對於"分開"的決定來說, 你需要的是離婚, 而不是分居 差別在於所承擔的責任 & 未來性 不離婚只分居, 對你而言並不公平 除了上班族 & 媽媽身分之外, 不離婚就卡住了未來新幸福的可能性 不離婚只分居, 你們夫妻有辦財產分開制了嗎? 推想應該是沒有, 那你這丈夫以後若有任何債務(很可能出現), 你也得共同承擔 人的墮落實在是會超出一般人的想像 如果真的真的認為這段婚姻完全的沒有一絲期望存在了 建議就完全的放手, 離婚吧 讓他去他的巴黎, 讓你去你的羅馬~ (別在幾年後你已經在羅馬了, 某天還接到他在巴黎的帳單要你付) -- 桃花塢裡桃花庵,桃花庵裡桃花仙,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折花枝換酒錢。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還來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復日,花開花落年復年。 但願老死花酒間,不願鞠躬車馬前。車塵馬足顯者事,酒盞花枝隱士緣。 若將顯者比隱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將花酒比車馬,彼何碌碌我何閒。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35.187 ※ 編輯: djviva 來自: 60.250.135.187 (11/29 17:15)
dawn0598:我是覺得原PO要自己想清楚是否要直接跳過分居的這個機會 11/29 17:24
particular:自己又去買一個房 離婚上法院 老公又來分一半!=.= 11/29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