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bypot:沒錯~而且他知道妻子跟岳家感情生疏~為什麼不多帶回去走動 01/25 01:52
推 benoire:推這篇,原原po想要的我本來就會作,但假設是他人用要求 01/25 02:04
→ benoire:的我就會不想作! 01/25 02:04
推 particular:推! 1樓.另一半跟原生家庭的關係 不是配偶的責任吧?! 01/25 02:08
推 babypot:當然不是,但他要那出來並論,就要先想想自己 01/25 03:08
→ babypot:我覺得他寬以律己嚴以對人 01/25 03:09
→ taitfa:推!每次回婆家我先生叫我去幫忙,我也都青他,叫他自己去 01/25 03:55
→ taitfa:平時在家碗我洗了,去婆家要我去幫忙廚房,他卻在看網頁... 01/25 03:56
→ iamdpp:不是互相這樣對待彼此的父母 而只是要一方配合做戲感覺很差 01/25 08:45
推 MarcusWright:一半推一半不推 推:人是互相的 你對我好我也回報 01/25 09:53
→ MarcusWright:不推:媳婦沒義務孝順公婆(?) 那叫人爸媽是叫假的囉? 01/25 09:53
→ MarcusWright:個人贊成的是老公本來就有義務孝順自己爸媽(公婆) 不 01/25 09:53
→ MarcusWright:該都推給老婆(媳婦)去孝順(做家事) 但要說媳婦不必孝 01/25 09:53
→ MarcusWright:順公婆? 那妳也同意老公不必孝順妳爸媽囉? 01/25 09:53
自己的父母當然是自己要孝順。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我認為對公婆或是岳父母,
作為晚輩應有的基本禮儀,尊重與關懷要做到,
尊敬可敬的人,照顧需要幫助的人,其餘就是互相。
至於孝順?您所謂的孝順的義務包含哪些呢?做家事?
翻開國語辭典,孝順的定義是:1.侍奉父母,克盡孝道。2.敬獻財物。
這些都是為人子女該做的,我不會要求我老公做。
然而我很高興他不吝於對我父母付出關懷與幫助,
因此我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的父母,且不以孝順與義務之名。
人與人之間,發自內心的真誠才是王道啊。
※ 編輯: Cocomi0618 來自: 118.160.92.223 (01/25 10:30)
推 littleiron:推"你叫她做事的態度是「上對下」還是對等的?" 01/25 10:25
推 MarcusWright:認同您的態度和想法 不拘泥在傳統長尊名分下的枷鎖 01/25 10:38
→ MarcusWright:重點在人(家人)相處間的互相 01/25 10:38
推 anna55:推"上對下"這點,我完全不買這種帳=3= 01/25 10:41
推 imoimo:去人家家吃飯問一聲需不需要幫忙洗碗很正常阿 01/25 10:43
→ imoimo:問題是原原PO的太太把這類事情當成小妹在做的事情 01/25 10:43
→ imoimo:如果對為人服務或作雜事有成見的人(當成小妹的事), 01/25 10:45
→ imoimo:可能會比較難跨出那一步,或許原原PO是因為這樣才會要求吧 01/25 10:46
→ imoimo:我以前日籍主管到台灣都是搶著做雜事, 01/25 10:46
→ imoimo:反而台灣員工都說念到大學不想做那些小妹的工作 01/25 10:46
→ imoimo:然後就會很有趣的看到日本總公司董事跟掌管財務的精英還有 01/25 10:47
→ imoimo:名校出身美國留學過的超強業務日本男人在那邊準備茶水毛巾 01/25 10:47
→ imoimo:更有趣的是看到這些主管這麼努力,台灣員工終於被感化了... 01/25 10:48
→ imoimo:再也不把那些事情當成"小妹的事"(當然還是有感化不了的) 01/25 10:48
→ tivo:大推本篇 01/25 13:26
推 smallclean:推:人是互相的! 01/2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