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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再講一下前因 幾天前: 我:老婆我要幫家裡換一台42吋電視,現在一萬多滿便宜的   家裡現在用mod了,舊電視看久了對眼睛也不好,該換了 她:不行,舊的還沒壞就不能換 我:妳爸要買新腳踏車,我說我那台可以送他騎,妳還不是硬要買新的   妳弟和妳的機車,也是還有舊的能騎,但妳們要新的,我還不是送妳們新的   所以妳應該理解,有的東西舊的還沒壞透,也是該買新的這道理 她:...(不回話了) 這幾天晚上我都有買她喜歡的食物,然後在窩房裡一起看甄嬛報仇 也有幫她買她想要的新衣服(並不是討好她,而是我覺得OK需要就買) 所以我們近期並沒有相處不好哦 幾天後電視送來了 她就爆炸了,我跟著爆炸只是連鎖反應..... 我的地雷就是我對妳夠好了,妳還計較這些事 我無法接受別人對她不差,還要計較的女人 以前也因為她的愛計較一起爆炸了數次 只是除夕她仍因這樣的事取鬧,事情才鬧大至不可收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98.250
leprosy:真還賺哪有那麼好看? 02/14 00:07
poeoe:你人真好 連她弟都送了新機車.. 02/14 00:08
brillante:其實你就直接告訴她,你就是要買就好了。 02/14 00:09
brillante:因為這個電視的事情其實她還在反對的狀況下...... 02/14 00:09
brillante:然後你就買了,以你老婆的個性不暴走才怪。 02/14 00:10
klll:前因不重要啊,你到底有沒要離婚哪?我開始迷惑了 02/14 00:10
brillante:不過講這些其實不是重點了吧...... 02/14 00:10
brillante:找個好律師吧。 02/14 00:10
brillante:還有,話說哪裡可以找得到42吋的一萬多電視啊?@@ 02/14 00:11
nqj:<-想省律師費打算自己寫訴狀... 02/14 00:11
brillante:我也跟老公在商量要各買一台給我們兩邊的爸媽哩......:p 02/14 00:11
isaacc:寫這麼多幹嘛? 不就說趕快找律師去離依離嗎? 妳何必呢? 02/14 00:12
brillante:你還是找個律師吧,不然就是去找免費諮詢的律師。 02/14 00:12
nqj:奇美的42" LED電視...我買跟認識的買15700...就肛醒賣15888 02/14 00:13
brillante:感謝呀~~來去看看。 02/14 00:13
klll:有啊,有些廠牌便宜到令人驚訝,不到一萬的也有哦 02/14 00:13
eva19452002:她爸要買新的腳踏車有說要你送嗎?還是你主動要送? 02/14 00:13
nqj:以前有找過免費諮詢律師,他說有的簡單的案子自己寫訴狀就行 02/14 00:14
yylane:我在好事多看到47吋的19999,VIZIO的 02/14 00:14
isaacc:便宜的最貴阿。妳前面那封mail大概法官看了會同情妳太太吧 02/14 00:16
nqj:42"不到一萬目前不可能,展示機也要12000 02/14 00:16
klll:你太太要真是這樣性格,這恐怕不會是什麼簡單的小事 02/14 00:16
isaacc:妳到底是怎麼會想到要寫那種存證信函啊? ... 02/14 00:17
klll:光是勞神費心就夠煩的啦 02/14 00:17
isaacc:判決離婚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情。請律師更沒有貴到哪邊去。 02/14 00:17
klll:老實說啦,今天夫人又沒殺人放火,吸毒重病,她若不願離可有 02/14 00:19
klll:得玩了呢 02/14 00:20
fionmsh:其實很簡單,你就別再供應她的物質所需,不用走到法院,她 02/14 00:21
isaacc:那篇存證信函真是太贊了,差點動手的小叔也是很讚的 02/14 00:21
Redchain:大概她不看電視吧 所以你買了 她能用的錢就變少了 XD 02/14 00:21
isaacc:這兩點都可以當作那位媳婦的護身符,妳還想要省律師費 02/14 00:21
concen:電視這種東西 想到我媽很久以前花自己的錢買了一台機車 我 02/14 00:21
fionmsh:撈不到好處,就會想跑了,對了,記得還要叫她做家事喔 02/14 00:22
concen:爸也很氣.現都記得 有些人可能對於伴侶用錢 控制比較重 02/14 00:22
Redchain:女方不願離也沒關係啦 只要有心也是可以過得跟離婚一樣 02/14 00:23
concen:就是要控制和掌握這樣 認為是他的90甚至100%的權利等等的 02/14 00:23
girafa:依您的新資要找律師不是見困難的事吧?一直回 網友是法官嗎 02/14 00:24
Redchain:我覺得以現在的情況 如果對方不願意 你很難靠法官判你 02/14 00:25
Redchain:們兩人離婚 還不如從現在開始就此分居 過兩、三年後再 02/14 00:25
Redchain:訴請法院判決比較有用 02/14 00:26
nqj:上法院不能有diy精神嗎Orz.....謝謝各位的建議~ 02/14 00:26
zadkine:有些事教給專業的比較有"效率" 02/14 00:27
girafa:是可以自己DIY寫訴狀啊 但過去一切不重要啊 重點是你要離婚 02/14 00:28
girafa:的目的 可以按照你的心願達成才好 有經驗的律師讓你更早解 02/14 00:29
nqj:像那個我自以為有技術性功能的存證信,沒想到被批得一文不值 02/14 00:29
nqj:也算是上來討論的收獲 02/14 00:29
girafa:脫 也會更省時間 讓兩人或是說兩個家庭 重新開始!! 02/14 00:29
isaacc:那個存證信函不是一文不值,而是對妳太太很讚。妳還要再省? 02/14 00:30
brillante:那個存證信函,若我是法官,我一定覺得有內情。XD 02/14 00:30
isaacc:看起來有人自我感覺很良好,我也只能拍拍手了。。。 02/14 00:31
klll:推「效率」跟「省時」 02/14 00:31
girafa:那個存證信函 不知道為什麼 內心有股對太太疼惜的感覺出現. 02/14 00:32
girafa:XDDD就像B大說的有內情 想逼問太太 這些是怎麼會發生的FU 02/14 00:33
nickylove:離婚有二種的 一個是協議離婚 一個是由法官判離婚 02/14 00:33
nickylove:人說勸合不勸離 唉 ~~~~ 02/14 00:34
nqj:g大,若一逼問她大概會講出酸菜排骨的故事吧 02/14 00:36
girafa:那代替法官問一下 請被告交出酸菜排骨食譜 以供當庭勘驗.. 02/14 00:40
yingrain:你那個存證信函 確實是有法律效果 法官不是拿那個來看你 02/14 00:40
liin:不要一直抓著原po想離婚 唱衰人家離不成 情已逝是真的吧! 02/14 00:41
yingrain:在做什麼小動作 而是一個佐證 02/14 00:41
fionmsh:酸菜排骨這個梗真的很經典! 02/14 00:41
yingrain:so...不過如果可以協議離婚是最好的 02/14 00:41
girafa:超想知道食譜的呀(伸手)XDD 一定超級美味吧..離題SORRY 02/14 00:42
nqj:當時我不在台灣也沒吃到,以前也沒印象吃過 02/14 00:55
nqj:我媽常弄些只會出現一次的隨性食物 02/14 00:55
leprosy:害我明天就想下廚做這道菜 02/14 00:56
fionmsh:應該就是酸菜白肉,然後改成排骨吧,我老公前天才煮過,是 02/14 00:58
fionmsh:真的蠻好吃的,因為酸菜是婆婆給的,酸度很夠 02/14 00:59
isaacc:...有些人的閱讀能力真驚人阿。唉。 02/14 01:00
isaacc:就是擔心元PO傻傻的想省錢結果離不成還要拖下去,還唱衰咧 02/14 01:00
isaacc:想判決離婚,但對方又沒有犯罪紀錄,找律師幫忙才是最快的 02/14 01:01
※ 編輯: nqj 來自: 114.41.98.250 (02/14 01:08)
brillante:我覺得原PO該離,但不要遞那個很有哏的存證信函。XDDD 02/14 01:15
brillante:找律師好好問一下吧,好歹你要寫的訴狀若要省錢,也在寫 02/14 01:15
brillante:完後找律師問一下。免費諮詢律師也好。:p 02/14 01:16
nqj:謝謝各位的建議,正好趁過年期間再好好思考 02/14 01:32
gaudi:你不要一直執著在要寫出你老婆缺點和不講理的地方~然後爭取 02/14 01:35
gaudi:版友肯定你要離婚的想法~去離就對了啦 02/14 01:35
gaudi:貼這些有的沒的~對大家來講也是看看戲而已~趕快回去現實生活 02/14 01:36
piluma:你還是別省小錢請律師吧 離婚案收費算低的了 離婚不怕離不 02/14 01:41
piluma:成 怕的是要賠一屁股啊...你又不是沒錢 該花不該花的都花了 02/14 01:42
piluma:要是敗在最後一著 開心的就是你老婆 哭的就是你了 02/14 01:42
nqj:心情文就是給人發洩後,才能再重新檢視自己的嘛,謝謝大家~ 02/14 01:47
eva19452002:gaudi說的有理 02/14 01:48
piyomac:gaudi中肯 02/14 01:55
vingfing:快點海闊天空吧~ 02/14 02:04
Doraemi:我真的很想知道到底老公是不是什麼事情沒做好才會這樣 02/14 02:11
Doraemi:或單純就是這女生有點怪怪的 02/14 02:11
Doraemi:這麼優的老公怎麼可能會跟他吵到翻臉,應該會努力把握 02/14 02:12
ariesw:她一定很正 才會讓你在結婚時蒙蔽了雙眼...真的很會裝 02/14 02:15
pig8167:都有錢買機車送人了,就別省律師費了 02/14 03:23
willy:希望不是懷孕了 02/14 03:48
whalecell:去離就對了啦 02/14 03:57
EvanYang:寫越多,越不覺得你有決心離婚,爭論是非對錯根本不重要 02/14 06:14
buttercrab:越來越覺得疑點重重 除非尊夫人精神方面不正常 02/14 07:06
buttercrab:不然就不單單世尊夫人單方面的問題了...我隨便說一個 02/14 07:06
buttercrab:買電視 錢你出 電視也是孝敬父母的 我不懂她為何反對? 02/14 07:07
buttercrab:再者 會對長輩惡言相向 這種傾向婚前能夠藏的住? 02/14 07:08
buttercrab:任何受過正常教育且心智正常的人 都不會無緣無故這樣 02/14 07:09
buttercrab:除非累積了很多的不滿與怨懟..雖然我也認為尊夫人很驕 02/14 07:10
buttercrab:可是你絕對有許多事情沒有說出來 如果我猜錯 02/14 07:10
buttercrab:那也不用多言 請尊夫人趕快去精神科掛個號吧 02/14 07:11
buttercrab:會裝得女生我也見過幾個 但是有些事情是裝不來的 02/14 07:12
MOKANI:沒甚麼好懷疑的 人就是有很多種 在服務業見過奧客就知道 02/14 08:06
MOKANI:會讓你覺得像神經病的人 絕對不是一個兩個 而且平時也像正 02/14 08:06
MOKANI:常人 但是想法和作為就完全以自己為中心 02/14 08:07
pagurian:推MOKANI:奧客平時很正常,奧起來超病態,真的令人想不透 02/14 08:19
mikami1027:判決離婚近年有鬆動的趨勢 但是還是不容易的 = = 02/14 09:48
mikami1027:離婚後面又帶著財產分配 勸你還是找個可靠的律師 02/14 09:49
altazimuth:你應該去女婿版PO文的,不然也得去不是媳婦版的地方 02/14 11:04
vesia:你應該已經忍很久了吧,突破臨界點就爆炸了 02/14 11:15
imoimo:看不出來你決心想離婚,看起來你內心還在掙扎 02/14 11:21
imoimo:已經決心要離婚的話應該是不會扯這麼多 02/14 11:21
imoimo:反過來說你扯這麼多的情況下假如離成功大概之後會後悔喔 02/14 11:22
terry66:還不快離 全家生出來要被糟蹋的嗎 02/14 14:42
kungfutofu:還不離婚??? 還想讓你爹娘和家人繼續被糟蹋喔 本性難移 02/14 14:45
phaiphai:覺得疑點重重+1 女的的做法很怪 男的的反應也很怪 02/14 15:41
gn00814286:疑點太多了 勿忘督割案 02/14 17:56
springt:坦白說看了那封mail我覺得有點同情女方 感覺男方很高高在 02/14 20:00
springt:上 有種"施恩"給女方的感覺 02/14 20:01
springt:... 發現誤噓 補推回來 總之 原po要好好考慮小元爸的建議 02/14 20:18
Lipius:身為鍵盤律師有些話不吐不快,什麼叫做很簡單的訴狀可以自 02/14 20:18
Lipius:己來?欠錢不還借據在人在也沒脫產這個還能說簡單,房客欠 02/14 20:18
Lipius:租人沒跑路想要錢要屋回來也還勉強能歸類成簡單。但離婚官 02/14 20:19
Lipius:司這種家事案件絕對稱不上簡單,尤其從原文的敘述來看你想 02/14 20:19
Lipius:走判決離婚根本就很困難重重,那個存證信函根本是一點用都 02/14 20:19
springt:至少就你的mail給我的感覺你們夫妻之間並不平等 如果走法 02/14 20:19
Lipius:沒有甚至可能成為有利女方的證據,你也不像是請不起律師的 02/14 20:19
Lipius:人,既然必要的錢不肯花以為自己很厲害看看條文就什麼都能 02/14 20:19
Lipius:處理,那就別輸了官司再來講司法已死法官收錢天理不公。你 02/14 20:20
Lipius:連新的機車都願意買給她弟了,差不多的價錢請律師來為自己 02/14 20:20
Lipius:處理這個跟結婚一般重大的事卻不願意,只能誠懇的給個建議 02/14 20:20
Lipius:,不要浪費時間金錢上法院了,私底下好好跟太太協議一下搞 02/14 20:20
Lipius:不好還有點離婚的可能。 02/14 20:20
phaiphai:我是覺得男方很多想法太奇怪 讓我甚至懷疑起他講的話 02/14 20:20
springt:律途徑 建議最好不要如mail中那種態度 02/14 20:21
brillante:所以囉,這就是我說基本態度的問題...... 02/14 20:40
brillante:以信中的態度要求離婚,反而會形成對女方有利的情況。:p 02/14 20:40
peil:我也想要讓倔強女子落淚的酸菜排骨的食譜耶.. 02/14 20:53
s851959:今天逛好市多,47吋Vizio NT19999 有夠便宜 02/14 20:55
fureya:縱使女方有錯 但我覺得男方的態度真的是疑點重重 02/14 21:51
fureya:不只是那封信 從第一篇我就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了 02/14 21:51
fureya:我也是倔強的人 多少可以體會女方的感覺... 02/14 21:53
gappyz:民法1052條其中有一條並且證據充分,有證人更好就可成立.注. 02/15 00:01
gappyz:意另一方會提出財產分配. 02/15 00:03
gappyz:走法院開始會先開協調,就是雙方如有意願就可以直接簽字. 02/15 00:09
BADBUG:這個裁判離婚很難判准 找律師走協議離婚比較實際 02/15 00:10
gappyz:協調不成再由法官判決,法官判的話證據力要夠,否則基本上都 02/15 00:17
gappyz:勸合不勸離. 02/15 00:19
prissy:奇怪,你們夫妻在房裡好好的,一扯到雙方原生家庭就起衝突?? 02/15 09:51
prissy:你們會不會比較適合兩人的小家庭生活呢?不過也許你想離婚吧 02/15 09:51
prissy:在婚後幾年內的磨合期很多夫妻也會吵到這樣,不只有你們 02/15 09:52
somekiller:說不定她有精神病 不帶她去醫院? 天曉得.... 02/15 13:02
ahiru:沒請律師就等著你的財產要被分一半,賺這麼多連小錢都要省? 02/15 21:16
orzmm:擬為什麼要寫這一篇Q_Q 我買跟你一樣的要1.8萬...為什麼.... 02/16 01:28
Iser1ohn:紅的明顯,省律師費就是省小條花大條,除非你就是律師 02/16 11:22
tinjunsei:媳婦版無誤啊.................. 02/16 23:21
supertako:甚麼前因不重要啦 要就直接離了啦 02/17 09:49
sintang:你還愛她嗎 02/19 14:55